湘农业办种〔2011〕68号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1年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质量监督定期检验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局,省种子质量检测中心:
为切实加强我省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质量管理,确保全省农业生产用种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和《湖南省主要农作物杂交亲本和杂交子一代种子纯度种植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全省杂交水稻、玉米、棉花、油菜、西瓜、辣椒繁殖、制种的种子进行质量监督定期检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检范围
(一)定期花检范围
全省范围内的杂交水稻、玉米、棉花、油菜、西瓜、辣椒亲本繁殖、制种种子生产田。从今年开始,主要农作物亲本种子的定期花检,水稻采取全检、其它作物结合种子生产监管工作采取重点抽检的方式;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的定期花检,采取抽检的方式,抽检面积不低于种子生产企业制种面积的50%。
(二)种子扦样、种子纯度种植鉴定、种子发芽率检测范围
全省范围内生产、销售的杂交水稻、玉米、棉花、油菜、西瓜、辣椒亲本种子和杂交子一代种子。
未纳入以上定期检测范围的农作物种子和质量指标,各市州农业局要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好种子管理职责,加大本辖区内种子质量监管力度。
二、承担单位及分工
(一)定期花检
省种子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杂交水稻、玉米、棉花、油菜、西瓜、辣椒亲本繁殖田的田间花检。各市州农业局种子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各种子基地的杂交水稻、玉米、棉花、油菜、西瓜、辣椒制种田的田间花检。
(二)种子产品扦样
省种子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省杂交水稻不育系、保持系、恢复系,杂交玉米、棉花、油菜、西瓜、辣椒亲本种子的抽样。
在我省生产和销售的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均按种子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含外省外地企业在本辖区的分支机构)的市州农业局的种子管理机构抽取样品。
水稻不育系,杂交玉米、棉花、油菜、西瓜、辣椒亲本种子扦取分户样品用于纯度种植鉴定;水稻恢复系、保持系亲本种子和杂交水稻、玉米、棉花、西瓜、辣椒子一代种子扦取综合样品用于纯度种植鉴定和种子发芽率检测。
扦样均按《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注明的品种(组合)和《湖南省主要农作物杂交亲本和杂交子一代种子纯度种植鉴定管理办法》执行。各被扦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将种子收购入库,按有关规定设置种子批,确保种子批处于易扦状态。扦样单位完成扦样后,对所有样品进行加密处理后送检。
(三)种子纯度种植鉴定和种子发芽率检测
杂交亲本和子一代杂交种子纯度种植鉴定均委托省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在省农作物种子南繁中心三亚基地进行。鉴定样品种植株数:水稻株系、原种种子种植2000株(种植0.04亩)/样、水稻不育系亲本种子种植1000株(种植0.03亩)/样、水稻子一代种子种植500株(种植0.02亩)/样、玉米子一代种子种植200株(种植0.05亩)/样、棉花子一代种子种植150株(种植0.03亩)/样、西瓜子一代种子种植150株(种植0.1亩)/样、辣椒子一代种子种植150株(种植0.04亩)/样,除水稻外其他作物亲本种子的种植株数为相应子一代种子的两倍。各鉴定样品均设标准样(50株/样)。种子发芽率检测由扦样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种子质量检测机构完成。
三、结果判定与处理
发芽率、纯度定期检验结果判定执行有关国家标准(或标签标注值)与GB/T3543.1~3543.7-1995中规定值比较所用的容许差距。
主要农作物亲本种子的检验、鉴定结果由省种子管理局通报。主要农作物杂交子一代田间花检结果、种子纯度鉴定和种子发芽率检测结果由抽样单位在本辖区内予以通报,并报省种子管理局。抽样单位负责监督对检验、鉴定不合格的种子作转商处理。
四、收费标准
农作物种子扦样、花检和田间小区种植鉴定以及种子发芽率检测等定期检验项目的收费标准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湘价费(2010)55号文件执行。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