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拟撤销部分河北省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拟对18个玉米、7个棉花、3个大豆、1个稻、1个小麦品种撤销审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自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反映。异议人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异议单位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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