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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撤销部分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的公告(第十三批)
2024-07-10  浏览:4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经第六十二次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审核,决定撤销审定16个玉米品种、12个棉花品种、6个稻品种。现予公告。

      撤销审定的品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生产、广告,自本公告发布一个生产周期后停止推广、销售。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撤销部分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的公告(第十三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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