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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撤销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品种目录
2022-01-04  浏览:9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经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经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决定撤销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233个稻、玉米、大豆、棉花品种,现予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生产;自公告发布满一年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推广、销售。 
 
  附件:撤销国家级审定品种目录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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