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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名称变更公示
2021-11-26  浏览:455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名称变更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泰和2号”和“榜玉829”玉米品种名称变更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材料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或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异议人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同时本人签字;异议单位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崔晓红(电话:0471-6285043,邮箱:cxhimu@163.com.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北路13号,邮编:010010)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武婷婷(电话:010—59193142,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邮编:100125)。
 
     附件:更名信息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

更名信息

作物种类
原品种名称
审定编号
申请者
变更后品种名称
玉米
榜玉829
蒙审玉2021104号
中泰天禾(北京)农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榜829
玉米
泰和2号
蒙审玉2020013号
北京中邦泰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中邦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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