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种子站关于安排2014年水稻新品种生产试验的通知
川农业种站函〔2014〕13号
有关单位:
根据2014年我省水稻新品种区域试验结果,经研究决定对完成两年区试的品种组织生产试验。请各承试单位确定业务水平较高的试验人员,按照《2014年四川省水稻新品种生产试验实施方案》开展试验工作,试验结束后,各承试单位及时进行总结,并按实施方案要求按时报送资料和总结。
附件:
四川省种子站
2014年3月7日
四川省种子站关于安排2014年水稻新品种生产试验的通知
川农业种站函〔2014〕13号
有关单位:
根据2014年我省水稻新品种区域试验结果,经研究决定对完成两年区试的品种组织生产试验。请各承试单位确定业务水平较高的试验人员,按照《2014年四川省水稻新品种生产试验实施方案》开展试验工作,试验结束后,各承试单位及时进行总结,并按实施方案要求按时报送资料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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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种子站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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