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商务网
www.chinaseed114.com
关于拟停止推广一批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的函
2012-12-04  浏览:606

有关育种单位:

     为了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和品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和《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退出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停止推广一批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如有异议,请将申请保留的理由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于12月15日前报到品种管理科李锋,并发送电子邮件lf19790825@163.com,电话:0451-82626956,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   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拟停止推广名单(第七批).xls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下一篇:黑龙江省2013年农作物品种审定、登记申报书 上一篇:中黄19
关闭


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