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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对未按期送达标准样品的省审主要农作物品种拟退出种子市场的公示公告
2012-01-21  浏览:36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品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0]74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品种标准样品征集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0〕79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种子管理局的要求,拟对未送达国家征集标准样品的234个省审主要农作物品种退出种子市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天(自2012年1月15日至2012年2月5日,同时在吉林种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品种选育单位或品种权人如有异议,可向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反馈,并提交书面说明。对由两个以上省份审定的品种,未向我省送达标准样品的,需由收到标准样品的省份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对有其它异议的品种还需提交近两年的种子生产经营档案、销售发票、种子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所反映的情况和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提供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于维(电话、传真:0431-87984361)。

    附件:未按期送达标准样品拟退出种子市场的省审主要农作物品种名单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未按期送达标准样品拟退出种子市场的省审主要农作物品种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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