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和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登记材料的通知
甘农品审[2011]2号
各有关农作物品种选育(引进)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和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登记的材料申报工作,我委对甘农品审[2010]02号《关于报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和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登记材料的通知》中部分内容进行了细化,并对成套材料的装订顺序作了适当调整。从2011年起,凡申请我省审定、认定登记品种申报工作一律按本通知要求执行。现将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
1、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5套(须有封面和注明页码的目录)。包括:
(1)目录;
(2)甘肃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见附件1);
(3)省级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结果(分年度试验结果和汇总结果,并由区试主持单位签章);
(4)抗病性鉴定和品质测定报告复印件(鉴测定项目须符合甘农牧农[2007]63号文的规定);
(5)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转基因成分检测报告复印件;属转基因品种或含有转基因成分的品种,还应当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复印件;
(6)品种选育报告(包括亲本组合、亲本来源、选育方法、世代及特征特性等)。从已审定品种或外引品种(系)中所选育的变异品种(系)要有与原品种(系)特征特性相区别的材料证明;
(7)反映品种各生育阶段特征的5寸彩色照片。
2、按品种公告格式草拟的品种简介30份(包括:品种名称、选育单位、品种来源、其它审定情况、特征特性、产量表现、栽培要点、适宜范围),凡涉及到的数量性状值均以省区试结果为准。每份品种简介文字限1页(格式见附件3),并报送电子版。
3、送交品种标准样品:每个申报审定品种提交标准样品2份,1份由省品审办送交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1份交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封存保管。送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的样品,由品种选育单位将每个品种分成3份独立包装,每个包装的具体数量是:玉米2.5、2和0.5公斤,水稻和小麦1.5、1和0.5公斤,大豆和棉花2、1.5和0.5公斤,油菜0.3、0.2和0.5公斤。杂交种的父母本种子分成100克、500克两份,分别与第一个和第三个独立包装的杂交一代种子一并打捆。送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样品,按玉米2.5公斤、水稻和小麦各1.5公斤、大豆和棉花各2公斤、油菜和胡麻各0.5公斤,一代杂交种还要提交亲本各100克与杂交一代种子一并打捆。
送交杂交种亲本种子样品时,选育单位可以送交种子磨碎粉剂。但亲本种子磨碎前要求降低水分至10%以下,磨碎后装入密封防湿且不易破损的塑料袋。
标准样品包装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不易在转运环节中破损。种子样品由品种选育单位封缄,在转运过程中禁止启封。送交的每份标准样品应附有真实性承诺函(见附件4),承诺函由品种选育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品种标本:包括植株、果实和籽粒的完整标本一盒。
5、文字材料一律用A4纸,4号宋体字打印。
6、品种审定后建议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品种选育单位应与试验申请表填报的单位一致,选育单位为多家时,需一同在申请书上盖章。
二、申报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登记
1、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5套(须有封面和注明页码的目录)。包括:
(1)目录;
(2)甘肃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登记申请书(见附件2);
(3)多点试验和生产试验结果,专家组(不少于3人)出具的产量现场测试报告;
(4)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抗病性鉴定报告和品质测定报告;
(5)转基因品种或含有转基因成分的品种,还应当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复印件;
(6)品种选育报告:包括亲本组合以及杂交种的亲本血缘、选育方法和特征描述以及试验资料(包括栽培技术),引进品种必须说明其来源,并有品种权人授权;
(7)反映品种各生育阶段特征的5寸彩色照片。
2、按品种公告格式草拟的品种简介30份(包括:品种名称、选育单位、品种来源、其它审定情况、特征特性、产量表现、栽培要点、适宜范围)。每份品种简介文字限1页(格式见附件3),并报送电子版。
3、送交品种标准样品:每个申报认定登记品种,都应提交标准样品1份,其数量依作物种类而定,禾本科作物1公斤、瓜类、向日葵500克,蔬菜100-200克,由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封存保管。标准样品包装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不易在转运环节中破损。种子样品由品种选育单位封缄,在转运过程中禁止启封。送交的每份标准样品应附有真实性承诺函(见附件4),承诺函由品种选育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文字材料一律为A4纸,4号宋体字打印。
5、品种认定登记后建议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品种选育单位应与试验申请表填报的单位一致,选育单位为多家时,需一同在申请书上盖章。
三、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甘肃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登记办法》和《甘肃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品质测定和抗病性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翔实、客观填写和提供有关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每年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夏收作物9月30日;秋收作物11月30日;同时必须在试验结束三年之内申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1:甘肃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
附件2:甘肃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登记申请书
附件3:品种简介模板(玉米)
附件4:标准样品真实性承诺函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