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网-经济导报
导报记者 刘勇 济南报道
新修订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5日起正式实施。《办法》不但提高了种子企业的注册资本门槛,同时对种子企业固定资产也提出明确要求。
经济导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举将促进种子企业兼并重组,小企业将面临淘汰,大企业则有望占领更多的市场。
准入门槛大幅提高
《办法》规定,经营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企业的注册资本由500万元提高到了3000万元;进出口种子企业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农业部发证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注册资本则由3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同时,还要求这些种子企业有固定的育种人员、育种机构和工作经费,有稳定的生产基地、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以及通过审定的品种等。
此外,《办法》对企业的固定资产也提出了明确要求。种子企业必须具有包括仪器设备、检验室面积、仓库面积等在内的固定资产,其中,“育繁推一体化” 种子企业固定资产5000万元以上,经营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企业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进出口种子企业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
在山东省种子协会专家蔡克亮看来,《办法》目的已经很明确,就是要通过大幅度提高种子市场的准入门槛,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改变我国种子企业多、小、弱的市场格局。
据蔡克亮介绍,此前的准入门槛过低,导致我国种业市场假冒伪劣现象层出不穷。“按照现行的政策法规,注册资本100万元的种子公司可以代理销售种子品种,注册资本500万元的公司可以在省级范围内生产经营一个种子品种,这个门槛实在太低,为那些搞仿冒种子、套牌种子的企业创造了条件。”
蔡克亮认为,准入门槛过低、品种审定方面存在人为操作空间、过多低品质品种进入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惩罚不够,是种业混乱的主要原因。
即将拉开整合大幕
8月28日,在济南市工业北路的“种子大世界”,不少经营者对即将实施的《办法》都表示不太知晓。
“门槛太高了,像这里的公司,很多都称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种子公司,而更像是从事种子经营的代理商。”一家种子公司的负责人王斌告诉导报记者,“一般就是几个人,注册资本不过几十万元。”
“像我们这些小公司,要么寻求合纵连横,"拼凑"一个达到资质的公司再见机行事;要么被大企业"招安",转为这些大企业的代理商;要么,只能退出这一行业。”王斌无奈地说。
据导报记者了解,目前我国种子市场容量约为500多亿元,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种业市场。持有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达8700多家,其中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有200多家。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种业的市场集中度明显不足,整体实力十分薄弱,企业普遍存在“多、小、弱”的特点。
去年年报显示,上市种业企业收入规模均值6.15亿元,最大刚刚超过10亿元。而美国孟山都的业务包括玉米、大豆、蔬菜种子等领域,业务遍布66个国家,去年总收入105亿美元,其中种子及相关产品收入达76亿美元。全球种业10强公司在世界种子贸易额中所占份额达35%,我国前10强种业企业同期只占全球种子市场销售额的0.8%。
“之前国内种业过于分散,这使得国内种业企业很难拼得过那些跨国公司。兼并重组有利于集中行业资源,增强企业的规模效应和科研实力,对销售市场的拓展也有益。”山东省种子有限公司相关人士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说。
“目前山东有300多家种子企业。按照要求,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的不到10家。”蔡克亮说,“已经有种子企业在考虑重组和兼并了。”
尽管9月25日《办法》就要实施,但还是给一些种子企业留出了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办法》规定,本办法施行之日前已取得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且有效期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至2012年4月1日届满的企业,其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自动延展至2012年4月1日;已取得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且有效期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至2012年9月25日届满的企业,其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自动延展至2012年9月25日。
作者:刘勇来源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