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种子管理局 报道
为建立健全种子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净化市场,确保我市种子市场经营秩序,有效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和企业的权益,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提出的“种子执法年”活动以及兰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兰州市农业行政执法年活动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制定了《2011年兰州市种子行政执法年活动方案》和《兰州市种子市场交叉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并于3月7日开始进行全市种子市场交叉检查活动,经过近两个月的检查,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一、及早部署,周密安排
今年,根据往年交叉检查的结果来看,由于我市各县(区)种子销售季节不同,集中开展交叉检查的时间不好确定,往年部分县(区)在开展集中交叉检查时,种子还没有开始销售,而有的县(区)销售已基本结束,所以今年局领导及早安排部署,对交叉检查活动的方式进行改进,由往年的集中交叉执法,改为根据各地区的销售时段,灵活掌握时间,进行交叉检查。采用以市局分管副局长和市场监督执法科人员为主,抽调各县(区)种子管理站负责人和执法骨干,组成检查小组,到异地进行市场检查。这样一来,既解决了时间差的问题,又解决了当地执法人员下不了实手的问题。
二、加大力度,全面检查
本次活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94人(次),执法车辆71辆(次),共检查经营门店及企业360家,监督抽样100份。共查处各类违规蔬菜(包括甜、糯、水果玉米)种子9464袋(罐),标签标注不符合规定的胡麻种子500kg,玉米种子1850kg。另外,查处农业部公告退市的中单二号玉米种子175kg,违法经营的豌豆种子1125kg。其中,由县(区)立案查处1起。
在本次检查活动中,执法人员对今年“种子执法年活动”的相关要求传达到了所有经营企业及门店,对种子销售企业(门店)销售的种子包装及档案进行了记录。利用网络、广播等媒体对全市的种子执法工作进行宣传,发放种子执法宣传材料500多份。
三、存在的问题
1、档案记载不规范依然存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档案记载较为完整,但一些零售门店,对档案记载不够重视,记载混乱、记录不全。建议县(区)种子管理部门对种子零售门店档案记录多检查、多督促,对长期无视档案制度的门店依法查处。
2、种子标签不规范现象较多。在本次检查过程中发现,标签不规范的现象较往年有了很大的改观,主要问题是生产、经营许可证证号失效,因为在每年的企业清理中各地都会清理已不符合规定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当标签标注失效的许可证时,执法人员无法对该公司是否存在进行有效鉴别。另外,种子标签标注为繁体中文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个别种子标注项目模糊不清,无法辨认。
3、主要农作物未审定及非主要农作物未认定就上市销售的现象仍有发生。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一直以来实施严格的审定制度,但在此次检查过程中仍发现在榆中、永登、皋兰等地在销售未经审定的胡麻种子,并在榆中市场上发现了农业部公告退出市场的中单二号玉米种子。另外,在全市范围内销售未经审定的甜、糯玉米现象比较普遍,在本次检查中主要采用了责令退回原生产经营单位的措施。
4、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在花椰菜、西甜瓜、甘蓝、芹菜等影响兰州高原夏菜的作物中实行认定制度。认定制度实施4年来,兰州市累计已认定品种159个,花椰菜认定品种已基本可以满足当地农业生产的需要,但在这次检查中发现,部分经营户还存在侥幸心理,仍然销售未认定的花椰菜品种种子。在本次检查中对于未认定的花椰菜、西瓜种子全部作没收处理。
5、对部分邮政“三农”配送服务点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各县(区)邮政“三农”配送服务点的监管较往年相比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仍有部分邮政“三农”服务点没有到当地种子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未建立种子经营档案。
本次检查活动结束后,有关县(区)种子管理站要以本次检查活动为契机,及时总结本辖区的种子市场情况,对在本次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全面地进行处理,对相关的种子经营门店(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通过此次交叉检查活动的开展,使我市种子市场经营秩序正在逐步规范,制假售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经营者守法意识明显提高。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种子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种子执法年”为契机,不断推动我市种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