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李宁艳 通讯员刘敦 方飞权报道)出售假劣种子造成10名种植户减产甚至绝收,李某为此付出代价。3月1日,奇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
39岁的李某是奇台县西地镇村民,去年1月,她在某农资店以每公斤160元的低价买来477.5公斤劣质食葵种子想赚取其中的差价。
春耕前后,李某在各乡镇推销她的所谓高产食葵种子随后,10户种植户以每公斤240元的价格,从李某处购买了307.5公斤种子。
到了秋天收货时,这些种植户等来的,却是减产甚至绝收。随后,种植户向奇台县公安局报案。
警方经过侦查,依法刑拘了李某。经核实,李某非法经营数额达七万余元,非法获利两万余元。
案发后,李某将非法经营所得返还受害种植户,并赔偿了他们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