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2010年度江苏省种子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省种业协会
苏种协【2011】2号
各市联络组、团体会员单位:
2008年我会开展了“2006~2007年度江苏省种子诚信企业”评选活动,为我省种子企业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力打造现代种业强省, 进一步促进种子产业发展, 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08~2010年度江苏省种子诚信企业”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是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江苏省种业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种子生产经营资质。拥有种子生产经营所必须注册资格和种子生产、检验、加工、仓储等基础设施及相应的技术人员, 仪器设备配备齐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二)具有完善的种子质量管理体系和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所生产经营的种子质量、包装、计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生产经营档案真实、规范、完整,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规章。重合同、守信用,尊重知识产权,不存在违法侵权行为,不经营未审定的品种或超范围经营。
(四)严格遵守种子价格管理规定。合理定价,不存在低价倾销、高价暴利等不正当行为。
(五)恪守行业道德, 诚实守信, 服务规范, 信誉度高。无恶意不履行合同、拖欠农民种款和企业间经营往来款等行为,不套购、抢购其他单位生产的种子。
(六)不虚假宣传、不发布虚假广告、不散布虚假信息, 建立的种子销售网点行为规范,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没有违法生产经营的记录,未发生过重大的种子事故。能及时妥善处理和解决经营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不推诿自己应承担的责任,维护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
三、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企业申报 申报单位要填写《2008~2010年度江苏省种子诚信企业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于2011年3月25日前报所在市联络组(设在各市种子管理站)。
(二)市级初审 各市联络组对各申报单位所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推荐,于4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及附件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一并报我会秘书处。
(三)综合评审 省种业协会秘书处组织有关种子管理机构、科研机构、种子企业代表,对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和各市初评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对照参评条件和各项指标提出候选名单。
(四)社会公示 4月20日前将候选名单在江苏种业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
(五)发文公告 对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违法、失信行为投诉的企业,将评为诚信企业,由省种业协会发文公布,颁发铜牌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
四、监督管理
为保证“2008~2010年度江苏省种子诚信企业”评选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我会接受社会各界对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和生产经营情况的全面监督。一旦发现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核实后,将一律取消其相应的评选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各市联络组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宣传,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种子企业踊跃参与申报,精心组织好此次评选活动。各会员单位要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落实专人负责,精心准备材料,组织申报。
本次评选活动由省种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省种业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龙江小区农林大厦15楼 邮 编:210036
联 系 人:孙卫永 张玉明
联系电话:025-86263525 86263531
传 真:025-86222245
电子信箱:seedzym@jsagri.gov.cn
附件:
1、2008~2010年度江苏省种子诚信企业评选申报表
2、有关证明材料
二0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