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重要能源和资源、重大装备制造等企业将实行审查。
如果外资想并购中国的种业企业,它需要经过安全审查吗?
这是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种集团”)副总经理田冰川关心的问题。“与一般的充分竞争性行业不同,种业是我国的基础性、战略性核心产业,事关粮食安全和农业安全。”田冰川2月18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就在2月16日和17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分别就《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作出说明并对外答疑。
2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通知》,决定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制度自《通知》颁布后30天实施。
根据《通知》,并购安全审查的范围为: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军工及军工配套企业,重点、敏感军事设施周边企业以及关系国防安全的其他单位;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制造等企业,且实际控制权可能被外国投资者取得。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2月17日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安全审查机制公布后,商务部作为有关申请的受理单位,同时作为联席会议中的重要成员,目前正在制订比较详细的、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将在听取业界意见之后尽快出台。
制度有待细化
虽然目前不能确定外资并购种业企业时是否必须接受安全审查,但是中国种子产业被外资“蚕食”的现象已不容回避。近年来,外资逐渐在中国种子市场上呈现出垄断趋势。
据媒体报道,包括利马格兰、益海嘉里等诸多外资企业,实际上都是通过“代理人”等简单的方式避开监管,达到垄断的目的。
以玉米种子为例,美国杜邦先锋公司先后与登海种业、敦煌种业成立了合资公司,登海种业覆盖黄淮海夏玉米区,敦煌种业则辐射东北、西北春玉米区。
最近沸沸扬扬的隆平高科与国际种业巨头法国利马格兰集团成立合资公司的新闻,更是引起了各方的关注。
2月10日,隆平高科公布股权变更公告称,公司与大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规定新大新股份拟受让 VilmorinHongKongLimited(以下简称“VHK”)持有的全部新大新威迈股权。该协议有待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将在资金支付完毕后履约完成。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大新股份将成为新大新威迈的惟一股东,新大新威迈的企业性质将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隆平高科将由外资参股公司转变为纯内资公司。
2007年9月,利马格兰集团通过旗下VHK公司,间接实现对隆平高科的实际控制。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隆平高科的做法,避免了国际种业巨头的冲击,是隆平高科意欲在玉米种子市场上做大做强所发出的信号。
像田冰川一样,其他多个领域的企业负责人对《通知》也是“一头雾水”。如何界定受审查的行业?何种条件下进行安全审查?他们并不清楚。
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何曼青告诉本报记者,《通知》只是一个“宏观定性”文件,由于上述审查范围中涉及诸多行业,而且每个行业都有不同的特点,很难准确规定具体金额等限制性数据。
“安全审查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但是,从现在来看,《通知》或多或少让跨国公司和地方政府招商心里有了些眉目。”何曼青说。
专家:外资在华投资不会收缩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是否危及国家经济安全?这种争论由来已久。凯雷并购徐工、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等,这些外资并购案例都是当年业界讨论的热点。
何曼青说,外资以并购方式进入中国,需经过3道门槛,依次是产业准入政策即《外商在华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反垄断调查和国家安全审查。
“我国在前两个步骤的审查方面已经积累了多年经验,现在出台安全审查制度,是我国吸引外资在制度上的完善。”何曼青表示。
“近几年,外资大规模进入我国市场,对我国企业进行并购,随之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包括国有资产流失、行业垄断和失业问题。”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黎雪荣告诉记者,这个时机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具有多重意义,一方面能够避免外资并购我国重要且竞争力不高的产业而造成垄断经营,另一方面有利于维护国家产业安全,保护我国民族产业的健康发展。
安全审查制度是否会造成外资企业收缩投资?黎雪荣认为不会造成实质影响。
“中国已经连续十多年成为全球吸收外资最多的国家,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是以反垄断和产业安全法为主,并不会影响到中国的对外开放,而是为了保证对外开放和吸引外资朝正确方向发展。”黎雪荣说。
商务部1月18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累计吸收外资1057.4亿美元,同比增长 17.4%,首次突破千亿美元。同期,中国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590亿美元,同比增长36.3%,对外投资流量也创下了历史新高。
“外资并购形式的投资额度占我国吸引外资总额度的2%至5%,数额还是比较小的。”何曼青说。
田冰川则告诉记者,关于与外资种业的合作,既要积极引进国际一流的技术、品种、资源,更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实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希望《通知》能够对保障我国种业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依据中国种子协会2010年10月的数据,隆平高科、辽宁东亚、中国种子集团、北京德农和登海种业等公司排名前五位。
中种集团2011年是否会在产业并购方面有所动作,对抗外资企业?“中种集团将加快建设国家级种业公司的步伐,通过‘产、学、研、用’的持续合作,将中种集团打造成世界一流的种业公司。”田冰川说。(来源:《中国企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