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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严防省外假劣种子流入
2011-01-29  浏览:287

黑农委函〔2011〕17号

关于严防省外假劣种子流入我省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的通知

各市(地)、县(区、市)农委(农业局):

    多年来,我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尤其是种子管理机构认真贯彻执行种子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了农民利益,保障了粮食生产连年丰收。但也应看到我省种子市场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主要是套牌种子、假劣不合格种子经销有抬头趋势,这其中的主要经销商来自省外。2010年,按照农业部的要求,我省对两个重点种子市场种子企业的玉米种子质量进行抽查,经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进行真实性检测,检测的10个品种种子与原品种不符,其中吉林等省外种子企业生产经营的品种有9个,占90%。2010年,我省农民种植甘肃省甘丰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假“硕单5号”玉米种子,结棒率低、小穗、畸形穗,导致3个市6个县(市、区)近2000户农民遭受严重损失。同时,未审定的重要农作物品种向我省大量倾销,对我省农业生产构成严重威胁。为严防省外假劣种子流入我省,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把种子市场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种子是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其优劣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防止省外假劣种子流入是保证我省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的措施之一。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种子管理机构要深刻理解假劣种子对粮食安全和损害农民利益及社会和谐稳定的危害,把防止假劣种子流入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摆上日程,深入贯彻落实好种子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 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和《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 加强市场监管意见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07〕2号)精神,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县、乡、村形成三级领导督办的监控网。同时,认真落实 “一把手”负总责和种子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种子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好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及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种子市场监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尤其是与省外接壤或邻近的肇州、肇源、肇东、双城、呼兰、青冈、兰西、宾县、五常、阿城等地更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防省外假劣种子流入,同时把严防主要农作物未审定品种流入与严防省外假劣种子流入放在同等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严格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二、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引导农民科学选用良种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种子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造舆论声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从现在开始,定期或不定期在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间举办专题讲座,播发滚动字幕;印发宣传单、张贴标语,大力宣传“套牌”种子、假劣种子、未审定品种对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构成的潜在危害。种子管理执法人员要大下基层,到农村举办种子培训班、讲座,利用流动宣传车,走街串巷,宣传假劣种子坑农害农的典型案例,帮助农民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劣种子。要对种子企业人员进行培训,开展种子法制教育,规范企业守法生产经营。同时,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良种推广职责,按照省种子管理局制定发布的《黑龙江省2011年主要粮食作物高产优质品种区域布局规划》,根据本地的生态环境、积温、气候等条件科学的确定本地品种布局规划,明确乡、村适宜种植的农作物主栽品种、搭配品种。通过科技大集等方式方法向农民宣传推广适合当地种植的优良品种,并引导农民使用。要通过加大适区适种优质品种推广宣传力度,把省外试图打进我省种子市场的“套牌”侵权品种、假劣种子、未审定品种、越区的不适宜当地种植的品种等清出市场。种子管理机构及种子协会要积极推介守法诚信种子企业,充分发挥信誉好的龙头骨干企业在优良品种推广中的核心作用,扶持鼓励企业建立完善的销售网络,支持企业搞好技术咨询、信息化服务,使企业的优质品种与广大农民直接对接入户。

    三、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严防假劣种子进村入户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种子管理机构要针对防控省外假劣种子流入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治理整顿。专项治理整顿的重点区域是种子销售集散地、种子大市场、种子一条街以及城乡结合部等群众反映强烈、秩序混乱的区域;主要作物是玉米品种。目前,省外假劣种子进入我省流通渠道越来越隐蔽,有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有的企业设立代销机构,有的直接利用农村业余商贩,包括一些专门从事倒种的农村经纪人、货运倒种人、甚至从事倒种的村、屯干部等作为和农民沟通的联系人,直接给农民销种。因此,要改变监管方式和手段,组织种子管理执法人员深入到乡、镇、村、屯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省外种子企业不法销售人员到我省农村经销种子进行严密监控。同时,开展农民使用品种调查,逐乡、逐村、逐户登记,及时了解农民已购种的情况,包括品种、来源、流通渠道等,深入发动群众,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引导群众积极配合种子管理执法人员检查治理假劣种子,严防假劣种子进村入户下地,把住种植使用关,为粮食生产再夺丰收打下坚实基础。

    四、查检结合,严厉打击经销假劣种子违法行为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种子管理机构在专项治理整顿中,也要充分发挥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作用,种子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和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要深入一线,开展专项检查。对省外非正常渠道流入的种子,怀疑有问题的,要依法进行抽样、封样、鉴定。要把市场检查和质量检验的结果作为严打省外流入假劣种子的技术支撑和法律依据,对质量有问题的企业追本溯源,一查到底。对违法行为严重的种子大要案,要组织种子管理执法人员组成工作组,及时调查取证,从重从快打击,保持种子打假打劣的高压态势,要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彻底根除省外违法企业、个人在我省销售假劣种子的空间和土壤,防止违法企业再生和违法行为反弹。同时,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配合,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做到罪责刑相适应,有效打击违法行为,为保障我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顺利实施和粮食安全奠定基础。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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