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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子经营户违规售稻种赔偿又被罚
2011-01-18  浏览:260

    贵阳新闻网消息 清镇市经营户朱某因违规销售稻种,造成农作物减产,受到农业部门的处罚,被法院责令补偿农户经济损失。

    据介绍,去年3月份,清镇市红枫湖镇40余户农户,从朱某处购买稻种,并按技术资料进行种植。“当初朱某承诺该稻种亩产可达850公斤以上,结果每亩减产200多公斤。”一王姓农户称。(作者:李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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