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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关于做好冬种油菜、绿肥种子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0-08-25  浏览:325

赣农办字[2010]78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
  为认真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农办农【2010】92号文件精神,确保冬种农业生产用种需要,切实做好冬种油菜、绿肥种子供应工作,现就加强冬种供种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种子质量控制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责任,分片包干,督促引导辖区内种子生产企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定期按批次开展种子水分和发芽率检测,保证种子质量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二、加强种子供需调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种子供需信息的通知》(农办农【2009】151号)要求,分品种开展种子供求数量及价格信息的调度,准确掌握辖区内油菜、绿肥种子供求情况,及时发布行情信息,根据需求情况积极协调种子企业供种到位,指导种子调运调剂。此外,要密切跟踪种子市场价格走势,加强市场价格监测,联合工商、物价等部门依法强化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行为,稳定种子市场价格。
  三、按时报送种子市场信息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冬种种子供应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具体抓好落实,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在油菜、绿肥销售季节(9月30日之前)将辖区内种子供应、价格监测情况,以及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报送省种子管理局。对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主动反映,并及时妥善处置。联系方式:江西省种子管理局市场科;电话:0791-6252049。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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