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商务网
www.chinaseed114.com
江西省农业厅批准和注销的种子检验员名单(第六批)
2010-07-19  浏览:341

江西省农业厅公告第19号

江西省种子管理局 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厅考核合格,批准吴小丽等14名同志为农作物种子检验员,颁发《种子检验员证》;批准陈景智等8名同志增加种子检验员类别,变更其《种子检验员证》中有关类别的内容。
    袁小春等1名种子检验员因工作调动不再从事种子检验工作,根据《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决定注销其《种子检验员证》。
    特此公告

   附:1、江西省农业厅批准的农作物种子检验员名单(第六批)
       2、江西省农业厅注销的农作物种子检验员名单(第一批)

二0一0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江西省农业厅公告第19号

下一篇:除草剂药害产生原因及症状 上一篇:《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关闭


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