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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日报》:为种子“上户口”,让农民购种无忧
2010-05-31  浏览:297

作者:杨曙光

  每到播种时节,农民们最关心的就是种子的质量问题,在目前市场监管难度大,品种多乱杂、虚假广告、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如何保障农民利益不受侵害,最大程度减少农民购种风险,各地农业部门也是费足了脑筋。从各种实行的措施看,给种子“上户口”,无疑是比较有效的方法。

  今年以来,安徽省池州市为免除购种农民的后顾之忧,全程跟踪严把种子质量关。其方法就是:在种子销售时把品种名称、生产许可证到生产厂家、经销商,再到购买种子的农户信息全部登记在册。所有种子经销商必须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如实填写包括经销商法定代表人、经销商工商执照、种子品种名称、品种审定号、生产许可证号、检疫证号、生产厂家、厂商地址在内的十多项信息,从源头堵塞违法违规种子进入市场。这样做的好处是,种子经销商详细登记种子销售去向,让销售出去的每公斤种子都能找到对应的农户,一旦发生质量问题,由经营者先行赔付,最大限度地保证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目前,农民屡次买到和使用假种子问题,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农民作为弱势群体,买到假种子后也很难为自己维权讨回公道。制售假种子坑农事件屡屡发生,原因就在于有关部门在种子制售的各个环节中监管不到位,对制售假劣种子的不法行为打击不力。有诱人厚利可图,有管理漏洞可钻,而无被绳之以法之忧,这种状况若不尽快改变,制售假种子的不法分子还会猖狂作案,还会有许许多多的农民深受其害。

  因此,在现有的市场状况下,如何在源头上堵住假种子的泛滥,为种子“上户口”,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方法,值得大力推广,并从制度上和规则上加以完善。

  当前,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应当重点把住种子销售这一关,建立种子质量监督体系和对假劣种子的市场防范机制,千方百计堵住假劣种子的流通渠道。与制售种子有关的法律规定应更加明晰和具体,执法部门要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高效严密的执法机制,对制售假劣种子严加打击。把种子“上户口”变成一种制度,不仅可以有效地规范和约束农资经营者的行为,而且也能为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系上保险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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