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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关于开展种子纯度海南种植鉴定委托业务的函
2009-10-23  浏览:387

各市、县(区)种子管理局(站)、有关种子企业和单位:
    为确保明年我省农业用种质量安全,我站今年照常开展种子纯度海南种植鉴定委托业务。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今年我站面向社会受理种子纯度海南种植委托鉴定,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自愿到我站办理此项业务。此次受理的作物种类只限于水稻种子。
    二、收费标准
    实行先收费后接样的原则,按每个水稻种子样品人民币伍拾元(50.00元)标准进行收费。
    三、时间安排
    样品接收时间至11月20日止,逾期不办理。我站拟在12月15日左右安排种子样品海南下水播种,早稻明年3月15日前出鉴定结果,中、晚稻明年4月15日前出鉴定结果。
    四、样品要求
    单个样品重量不得少于500克,样品封缄完整,有详细的品种说明(最好附有品种公告)。
    联系人:徐老九、邓金根     电话:0791-6256742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关于开展种子纯度海南种植鉴定委托业务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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