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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发展现代制种产业 促进土地集约经营
2009-05-19  浏览:724

    种子产业是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有效途径。近年来,玉门市通过大力发展制种产业,有效推动了农村土地流转向产业大户和重点产业集中,实施了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近期,玉门市种子管理站抽调专门力量,深入乡村开展了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对种子产业发展影响的调研。现编入种业信息,供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参阅。

    一、基本情况

    1、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我市农村土地流转起步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最初形式多为外出务工农民无偿请人代耕自已的土地,属于自发的零星流转;从90年代开始农村土地流转逐步从自发向有组织、有规模转变;进入本世纪后,农村土地流转的目的性、组织化、规模化明显增强,流转规模趋于扩大,流转进程趋于加快。近年来,我市各级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大龙头、带大基地、兴大产业、占大市场”的总体发展思路和“一特四化”农业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优势,以土地流转促适度规模经营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带动现代高效农业发展路子,促进农村土地向业主集中,规模经营集中,主导产业集中,特别是在制种产业等一些主导产业的强力带动下,使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步伐明显加快,规模不断扩大,效应逐步凸显。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从2003年的0.23万亩,上升到2007年的0.43万亩,2008年底已达到2.28万亩,是2003年的9.9倍。

    2、全市种子产业现状。近几年来,在各级政府和农业、种子管理部门的大力引导下,我市种子产业迅速发展。 2008年,全市有15家制种公司在6个乡镇、24个村、67个组、1890多户农户落实了制种田,制种面积达 15451亩,其中:玉米制种4878亩,蔬菜制种4652亩,瓜类制种1918亩,油葵制种1638亩,花卉制种426亩,其它制种1939亩。制种面积全部实行定单种植,年制种总收入达2317.5万元,制种产业已成为我市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土地流转对种子产业发展产生的影响

    1、农村土地流转推动了种子产业发展。制种产业发展取决于地理条件和自然环境,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以来,农户分散种植给制种业造成了技术规程上的障碍,农户组织化程度低、企业与农户连接渠道不畅是制约种子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后,赋予了农民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为制种产业发展带来了无限生机,制种企业通过租赁农户土地、落实订单种植等多种形式发展制种基地,规模不断扩大。2003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0.23万亩,制种面积0.20万亩;2007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0.43万亩,制种面积0.60万亩;2008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2.28万亩,制种面积达到了1.54万亩,从发展趋势上看,农村土地流转推进了种子产业发展,种子产业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农村土地流转,两者成为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态势。

    2、制种企业发展基地为农村土地流转搭建了平台。随着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的逐步扩大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种子生产企业充分利用良好的发展空间,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基地建设的投入,各乡村采取“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和培育具有一定规模的种子生产基地。2007年以来,酒泉酒洲种业公司通过土地流转在柳河、下西号乡形成了以番茄、葫芦、南瓜、西瓜、蔬菜种子为主的5000亩繁育基地;敦煌种业玉门市种子公司在清泉、柳河乡形成了以杂交玉米、油葵种子为主的3000亩繁育基地;酒泉庆和种业公司在赤金镇形成了以波菜杂交种子为主的500亩生产基地;玉门丰汇种业公司在玉门镇、下西号、柳河、黄闸湾乡形成了以番茄、波菜、菜心、萝卜、花卉种子为主的2000亩繁育基地;纽内姆(北京)种子公司计划在赤金镇建成集土地流转、劳务输转、节水灌溉、日光温室、蔬菜制种为一体的产业基地1000亩。2008年,纽内姆种子公司通过土地流转,租赁赤金镇朝阳村农户集体土地150亩,投资385万元建成网式制种基地12亩,2.5公里的封闭围栏,架设130亩节水滴灌管线,建成无害化钢架温棚8座、高标准育苗棚10座,还通过与农户联合形式共落实番茄、西瓜,辣椒、蔬菜等制种面积500亩。目前,全市制种企业已达到16家,今年制种面积将突破2万亩。推行农村土地流转,打破了传统意义上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小农经济格局,使土地得以连片集约、规模经营,这种发展格局不仅为制种企业壮大基地搭建了平台,而且有效推动了效益农业发展。

    3、种子产业为农村劳动力创造了就业空间。制种产业是密集型劳务产业,用工季节性强,发展制种产业是解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2008年,纽内姆种子公司在赤金镇朝阳村租赁22户农户承包地,建成150亩高标准封闭式制种基地,常年用工50人左右,传授花粉时用工可达300人以上。为解决土地流转户劳动力再就业问题,村委会与该公司协商,安排流转户劳动力15人长期在基地从事劳务输出,每人月工资800-1000元,使土地流转户获得租赁、劳务双收益。2009年,全市建成2万亩制种基地,预计有8000农村劳动力在基地从事劳务输出,将有效拉动农村劳动力输转。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当前,我市农村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农民自行流转多,报乡镇村批准备案的少,口头协议多,书面协议少;双方约定不明的多,约定明确的少;书面协议内容不规范的多,内容规范的少。目前,全市在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鉴证的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不足40%,相当一部分农村土地流转没有签订流转合同。即使某些农户私下签订合同的流转行为,也存在着形式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条款不完整,对于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缺乏明确的规定,流转双方维权不利的情况普遍存在。

    2、制种基地建设不规范,存在无序竞争现象。2009年以前,尚未建立农作物制种基地认定制度,没有向村委会颁发基地认定证书,企业与基地村委会脱节,企业发展基地只能依靠当地农户代办,有些制种企业为减少投入,实现眼前利益最大化,采取一些不正当、不科学手段落实制种基地,造成无序竞争,严重影响制种企业在我市创建基地和长期发展的积极性。

    3、农企利益关系不顺,协调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企业、农户自律诚信和履行合同意识不强,制种农民组织化程度低,自我约束力差,不遵守合同、履行责任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企业不能如期履行制种合同,不遵守诚信准则,采取恶意和非法竞争手段,扰乱种子生产有序竞争秩序。乡村协调机制不健全,农企沟通难、协调难问题较为突出。

    4、制种潜在风险大,风险化解机制尚未建立。制种业存在很大的自然和市场风险,与制种农户没有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密切、平等关系,所造成损失往往主要由制种企业承担。同时,既没有建立种业风险保障机制也没有政府引导下的制种业商业保险业务,一旦出现问题政府也很难处理,既影响企业的发展,也影响农民制种积极性和农村稳定。

    5、良种繁育体系不健全,政策覆盖不到位。粮食作物的良种补贴和贮备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但目前良种补贴和良种贮备制度化尚未普遍建立,国家小麦良种补贴政策没有真正落实到种粮农户手中,从而导致农民以粮代种,优良新品种推广困难。

    6、企业竞争力不强,生产发展后劲不足。目前,全市有种子经营门点65家,种子生产企业16家,从我市种子企业现状看,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弱、竞争力不强的情况,有些生产企业还存在“三证”不全,违规生产的问题。现阶段对企业一方面专项优惠措施不够,另一方面企业核心竞争力弱,新品种研发能力差,生产、管理投入不足,形成名牌种业和知名品牌的少,制约了种子产业发展后劲。

    四、对策及建议

    按照国家农业部制定的“把甘肃建设成为世界级种子生产基地”的发展规划,紧紧围绕 “一特四化”农业发展目标,进一步探索土地流转推进种子产业、种子产业带动土地流转的有效措施,加快我市高效制种产业发展,按照“专业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技能化培训”的要求,大力发展现代制种产业,着力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加快土地流转市场培育。积极扶持和培育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使之成为农村土地流转双方的桥梁和纽带,由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来收集和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对流转土地进行评估、托管、储备、招商,指导和协助办理土地流转手续等,使土地流转朝市场化运作和社会化服务方向发展,降低土地流转的成本和风险,提高流转效率。在此基础上,建立玉门市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信息化网络系统,搜集和发布土地流转的供需、市场价格等信息资料,搞好情况统计、分析和预测,公开对外进行发布,为农户和制种企业能及时、准确获得可靠信息搭建平台。

    2、加强制种基地的统一规划、协调、组织管理。市政府应根据种业发展产业区、产业带的要求,做出种业发展的具体规划,并监督协调各乡镇完成实施规划;乡镇要根据全市制种基地规划布局,协调组织、指导、督促各村制种规划的落实,包括制种隔离区、供水、企业和制种户服务等事项;各村要根据市、乡(镇)制种规划要求负责组织,协调本村制种户的隔离区、供水,企业和制种户服务工作。

    3、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探索制种农企合作机制。各制种区要成立制种专业合作协会,通过协会统一村民意志,协调约束村民行为,维护会员利益,研究制种技术。由协会统一与企业签定种子生产合同,对等双方的权利义务,协会再与各会员签合同。通过协会约束管理、协调制种隔离区、供水,农企利益,合同实施,制种企业选择,防止种子套购,技术服务等各方面工作。企业负责制种技术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农民技术培训和实地技术指导,种子收购销售等事务。

    4、建立制种企业信誉等级评定制度。种子管理部门要制订种子企业信誉标准,每年进行评定,对信誉好的龙头企业要优先安排制种基地,政府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对信益差的企业要在社会上公开暴光,并设置退出的门槛。制种企业必须与制种农户或农民合作组织签订制种合同,并使用省农牧厅统一的《制种合同文本》。企业与农户签约后经乡镇司法所鉴证后,应在15日内到市种子管理站备案。

    5、加大对种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创优投资与发展环境,全面落实发展种业优惠政策,科技项目应向种业倾斜,加大资金、金融、财税支持力度,如:良种补贴、良种研发、种子检验监测。探索设立种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种业发展。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加大对种业发展的信贷支持。

    6、建立制种产业保险制度。积极探讨制种风险保障机制,在政府的扶持下尽快建立种业商业保险,按农业优惠保险规定给予制种风险赔偿,规避干旱、风灾、冰雹、冻害、高温、病虫或其它不可控制因素所造成制种产量和质量损失,确保种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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