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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申报承担2027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计划通知
2026-01-28  浏览:373

 关于申报承担2027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申报承担2027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的通知》(农种市函〔2026〕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7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种类和数量

  2027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分为救灾和备荒两类,救灾类储备种子主要包括适宜灾后补种改种的水稻、鲜食甜糯玉米和抗逆性强、市场主流的速生叶菜及樱桃萝卜(生育期20-40天左右)等短生育期品种,备荒类储备种子主要包括生产需求大、繁制种风险高的杂交品种及其他广适、稳产、优质品种种子,优先储备通过多个区域审定的国审品种。我省2027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申报控制数为120万公斤(全省申报数不超过控制数的1.5倍,救灾类与备荒类申报比例为1:3),原则上同一个品种不可同时申报备荒和救灾,每家企业申请储备量(含救灾和备荒)原则上不低于20万公斤(蔬菜种子除外)。

  二、储备补助标准

  2027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救灾类种子补助标准每公斤3.2元,备荒类种子补助标准每公斤0.6元。补助资金实行包干使用,用于承储单位在储备过程中发生的贮藏保管、种子检验、自然损耗、转商亏损或贷款贴息等相关费用。

  三、承储单位资质要求

  承储单位应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资质,具备拟储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和必需的仓储条件;有良好信誉,近3年无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无涉种行政处罚,无失信行为;已承担过储备任务的企业,近3年无储备种子质量不合格、未经批准私自动用、任务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承担杂交玉米和杂交水稻种子储备任务的原则上优先安排国家农作物种业阵型企业或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鼓励企业申报储备自主选育品种种子。承储企业不得转移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责任,不得违规将储备任务委托其他企业代储。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文件、2027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申报表(附件)、承储单位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已授权品种的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申报单位须于2026年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PDF盖章版)报送至我厅种业管理处,我厅审核后,将汇总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报送农业农村部。

  附件:2027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申报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1月23日

  (联系人:司徒志谋,联系电话:020-37289556,邮箱:nynct-zyglc@gd.gov.cn)

  相关附件:2027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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