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98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国家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管理规范》、《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等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种业振兴行动部署要求,经对新申请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基因库)的单位审核评估,现确定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3个、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基因库)7个,变更6个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的建设单位(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 新增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名单
2. 新增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基因库)名单
3. 变更建设单位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名单
2 0 2 6 年 1 月 8 日
附件1
新增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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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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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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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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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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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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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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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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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野生稻种质资源圃 (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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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南繁育种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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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州湾国家实验室
海南省种业实验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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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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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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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热带作物种质资源试管苗库(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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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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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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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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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西北黄土高原特色果树种质资源圃(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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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林果花卉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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