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陕西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参照《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国家级)》,结合我省实际,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玉米、小麦、水稻、大豆品种审定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1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郑祥博 电话:029-86520445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1号
邮编:710018
附件:1.陕西省玉米品种审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2.陕西省小麦品种审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3.陕西省水稻品种审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4.陕西省大豆品种审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陕西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1
陕西省玉米品种审定标准(修订)
(征求意见稿)
1 基本条件
1.1 抗病性
1.1.1 籽粒用玉米品种
陕北渭北春播区:茎腐病、穗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
关中夏播区:茎腐病、穗腐病、小斑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
陕南春播区:茎腐病、穗腐病、纹枯病、大斑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
除达到上述要求外,不同玉米区品种还应对以下抗病性进行鉴定。
陕北渭北春播区:丝黑穗病、大斑病、灰斑病。
关中夏播区:大斑病、南方锈病、弯孢叶斑病、瘤黑粉病。
陕南春播区:灰斑病、小斑病、南方锈病。
1.1.2 青贮玉米品种
陕北渭北春播区:茎腐病、大斑病、灰斑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其它叶斑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关中夏播区:茎腐病、小斑病、弯孢叶斑病、南方锈病、大斑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其它叶斑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陕南春播区:茎腐病、纹枯病、大斑病、小斑病、灰斑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均未达到高感;其它叶斑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除达到上述要求外,不同玉米区品种还应对以下抗病性进行鉴定。
陕北渭北春播区:丝黑穗病。
关中夏播区:瘤黑粉病。
陕南春播区:南方锈病。
1.1.3 鲜食甜玉米品种、糯玉米品种
陕北渭北春播区:瘤黑粉病、丝黑穗病、大斑病、灰斑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关中夏播区:瘤黑粉病、矮花叶病、小斑病、大斑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陕南春播区:瘤黑粉病、大斑病、小斑病、纹枯病、灰斑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1.1.4 爆裂玉米品种
茎腐病、穗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
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应对以下抗逆性状进行鉴定:丝黑穗病、瘤黑粉病。
鉴定病害及抗性要求由玉米专业委员会根据生产发病情况作相应调整。
1.2 生育期
关中夏播区:每年区域试验生育期平均比对照品种不长于1.0天,或收获时的水分不高于对照。
陕北渭北春播区:每年区域试验生育期平均比对照品种不长于2.0天,或收获时的水分不高于对照。
当区试对照品种进行更换时,由玉米专业委员会对相应生育期指标作出调整。
1.3 抗倒伏性
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倒伏倒折率之和平均分别≤8.0%,且倒伏倒折率之和≥10.0%的试验点比例不超过20%。
1.4 品质
普通玉米品种籽粒容重≥720克/升,粗淀粉含量(干基)≥69.0%,粗蛋白质含量(干基)≥8.0%,粗脂肪含量(干基)≥3.0%。
1.5 真实性和差异性(SSR分子标记检测)
同一品种在不同试验年份、不同试验组别、不同试验渠道中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应当<2个。申请审定品种应当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4个。
2 分类品种条件
2.1 高产稳产品种
区域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5.0%,且每年增产≥3.0%,生产试验比对照品种增产≥2.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的试验点比例≥60%。
2.2 绿色优质品种
2.2.1 抗病品种: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所在区域鉴定病害均达到中抗及以上。
2.2.2 适宜机械化收获籽粒品种
关中夏播区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籽粒含水量≤28%,陕北渭北春播区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籽粒含水量≤23%,且两个生态区达标的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例≥60%。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倒伏倒折率之和≤5.0%,且抗倒性达标的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例≥70%。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增产≥3.0%,且每年达标的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例≥60%。
2.3 特殊类型品种
2.3.1 糯玉米(干籽粒)、高油、优质蛋白玉米、高淀粉玉米品种
产量:区域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3.0%,生产试验比对照品种增产≥2.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的试验点比例≥60%。
抗倒性: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倒伏倒折率之和≤10.0%。
品质:糯玉米(干籽粒):直链淀粉(干基)占粗淀粉总量比率≤2.00%。高油玉米:粗脂肪(干基)含量≥7.5%。优质蛋白玉米:蛋白质(干基)含量≥8.00%,赖氨酸(干基)含量≥0.40%。高淀粉玉米:粗淀粉(干基)≥75.0%。
2.3.2 青贮玉米(不包括粮饲兼用)品种
生物产量:收获时参试品种生物产量(干重)比青贮玉米对照品种平均增产≥5.0%,每年区域试验增产试验点率≥60%。
品质:整株粗蛋白含量≥7.0%,中性洗涤纤维含量≤40%,淀粉含量≥30%。
抗倒性:倒伏倒折率之和平均≤8.0%,且倒伏倒折率之和大于等于10.0%的试验点比例≤20%。
2.3.3 鲜食甜玉米、鲜食糯玉米品种
产量:鲜果穗产量平均比对照相当或略减(减产≤3.0%)。
品质:外观品质和蒸煮品质评分不低于对照(85.0分)。
抗倒性:每年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15.0%。
2.3.4 爆裂玉米品种
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3.0%,增产试验点率≥60%。
品质:膨化倍数,爆花率,籽粒颜色。
2.3.5其他特殊品种:由育种者向省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审定标准申请,经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 其它规定
对试验田间综合表现差或有严重缺陷的品种,经专业委员会现场鉴评,可直接淘汰。
附件2
陕西省小麦品种审定标准(修订)
(征求意见稿)
1 基本条件
1.1 抗病性
渭北旱地品种类型区:条锈病非高感,其他鉴定病害:白粉病、叶锈病和黄矮病。
关中灌区品种类型区:条锈病、赤霉病达到中感及以上;或条锈病非高感,且赤霉病、白粉病、叶锈病、纹枯病非全高感。
陕南小麦品种类型区:条锈病达到中抗及以上,且白粉病、叶锈病、赤霉病和纹枯病非全高感。
1.2 抗倒伏性
每年区域试验倒伏程度≤3级,或倒伏面积≤40.0%的试验点比例≥70%。
1.3 抗寒性
抗寒性鉴定,或试验田间表现,越冬死茎率≤20.0%。如遇极端天气,对照品种越冬死茎率>20.0%时,申请审定品种越冬死茎率不超过对照品种。
1.4 生育期
不超过安全生产和耕作制度允许范围。
渭北旱地品种类型区、陕南小麦品种类型区全生育期不长于对照3.0天;
关中灌区品种类型区全生育期不长于对照2.0天;
当省区试对照品种进行更换时,小麦专业委员会可对生育期指标作出相应调整。
1.5 品质
分强筋、中强筋、中筋和弱筋四类,各项品质指标要求都可以满足强筋的为强筋小麦;其中任何一个指标达不到强筋的要求,但可以满足中强筋的为中强筋小麦;其中任何一个指标达不到中强筋要求的为中筋小麦;达不到弱筋要求的也为中筋小麦。
1.6 真实性和特异性(SSR分子标记检测)
同一品种在不同试验年份、不同试验组别、不同试验渠道中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应当≤2个。申请审定品种应当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4个。
2 分类品种条件
2.1 高产稳产品种
水地品种:审定品种与对照同为常规品种或杂交品种且同等级品质,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3.0%,且每年增产≥2.0%,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2.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2.0%的试验点比例≥60%。
申请审定品种为杂交种中筋品种,对照品种为常规中筋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8.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8.0%的试验点比例≥60%。
旱地品种:抗旱性鉴定等级为3级的品种,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3.0%,且每年增产≥2.0%,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2.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2.0%的试验点比例≥60%。抗旱性鉴定等级为4级的品种,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3.0%,且每年增产≥3.0%,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3.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3.0%的试验点比例≥60%。
2.2 绿色优质品种
2.2.1 抗赤霉病品种:品种抗性鉴定结果为中抗及以上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0.0%,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0.0%的试验点比例≥60%。
2.2.2 节水品种:节水指数区域试验第一年大于≥1.2,且两年平均≥1.2,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0.0%,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0.0%的试验点比例≥60%。
2.2.3 节肥品种:在比常规施肥量减少20%以上试验条件下,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常规施肥量的对照增产≥0.0%,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0.0%的试验点比例≥60%。
2.2.4抗旱品种:抗旱性鉴定等级为1级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产量比对照减产≤5.0%,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减产≤5.0%的试验点比例≥60%;抗旱性鉴定等级为2级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产量比对照减产≤3.0%,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减产≤3.0%的试验点比例≥60%。
2.2.5抗穗发芽品种:小麦抗穗发芽性检测结果陕南麦区达到高抗级别,关中灌区达到中抗及以上级别,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0.0%,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0.0%的试验点比例≥60%。
2.2.6 优质品种:满足下述各项相关指标要求的强筋、中强筋和弱筋小麦为优质品种。
强筋小麦:粗蛋白质含量(干基)≥14.0%、湿面筋含量(14%水分基)≥30.5%、吸水率≥60%、稳定时间≥10.0分钟、最大拉伸阻力Rm.E.U.≥450、拉伸面积≥100cm2。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减产≤5.0%,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减产≤5.0%的试验点比例≥60%。
中强筋小麦:粗蛋白质含量(干基)≥13.0%、湿面筋含量(14%水分基)≥28.5%、吸水率≥58%、稳定时间≥7.0分钟、最大拉伸阻力Rm.E.U.≥350、拉伸面积≥80cm2。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0.0%,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0.0%的试验点比例≥60%。
中筋小麦:粗蛋白质含量(干基)≥12.0%、湿面筋含量(14%水分基)≥24.0%、吸水率≥55%、稳定时间≥3.0分钟、最大拉伸阻力Rm.E.U.≥200、拉伸面积≥50cm2。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3.0%,且每年增产≥2.0%,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2.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2.0%的试验点比例≥60%。
弱筋小麦:粗蛋白质含量(干基)<12.0%、湿面筋含量(14%水分基)<24.0%、吸水率<55%、稳定时间<3.0分钟。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0.0%,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0.0%的试验点比例≥60%。
2.3 特殊类型品种
2.3.1 彩色小麦:除白色、黄色、红色之外的其他籽粒颜色。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3.0%,且每年增产≥2.0%;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2.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2.0%的试验点比例≥60%。
2.3.2 耐盐碱小麦:耐盐性鉴定结果为不低于3级的品种。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3.0%,且每年增产≥2.0%,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2.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2.0%的试验点比例≥60%。
其它特殊类型品种,由育种者向省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审定标准申请,经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 其他规定
对试验田间综合表现差或有严重缺陷的品种,经专业委员会现场鉴评,可直接淘汰。
附件3
陕西省稻品种审定标准(修订)
(征求意见稿)
1 基本条件
1.1 抗病性
品种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6.0,穗瘟损失率最高级≤7级。
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应对白叶枯病、纹枯病、稻曲病抗性进行鉴定。
1.2 生育期
不超过安全生产和耕作制度允许范围,全生育期不长于对照品种5.0天。
1.3 结实率
品种结实率≥70%的试验点比例≥70%。
1.4 抗倒性
正常年份,倒伏程度≥3级(倒)且倒伏面积≥30.0%的试验点比例≤30%(因自然灾害导致严重倒伏的试验点除外)。
1.5 真实性和差异性(SSR分子标记检测)
同一品种在不同试验年份、不同试验组别、不同试验渠道中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应当<2个。申请审定品种应当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3个。
2 分类品种条件
2.1 高产稳产品种
审定品种与对照同为常规稻或杂交稻,与对照同等级品质,当年产量均比对照品种增产≥4.0%,当年增产试验点比例均≥65%。比对照品质差的品种,当年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5.0%,当年增产点比例≥75%。
杂交稻作对照品种的常规稻品种,每年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产量比照第一款,比对照品种增产幅度相应降低2个百分点。
常规稻作对照品种的杂交稻品种,每年区域试验产量比照第一款,比对照品种增产幅度相应增加3个百分点。
2.2 绿色优质品种
2.2.1品种分类
2.2.1.1抗病品种:稻瘟病抗性达到中抗及以上。
2.2.1.2优质品种:品质达到《食用稻品种品质》(NY/T 593-2021)优质食用稻标准2级及以上等级。
2.2.2 产量指标
2.2.2.1抗病品种:稻瘟病抗性达到中抗及以上且与对照同等级,当年产量比对照增产≥3.0%,当年不减产试验点比例≥65%;达到中抗及以上但低于对照,当年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5.0%,当年不减产试验点比例≥65%;达到中抗及以上且优于对照,当年产量比对照减产≤0.0%。
2.2.2.2 优质品种:审定品种与对照同为常规稻或杂交稻,品质达到部标1-2级且与对照同等级,当年产量比对照增产≥3.0%,当年不减产试验点比例≥65%;达到部标2级但低于对照,当年产量比对照增产≥5.0%,当年不减产试验点比例≥65%;达到部标2级且优于对照,当年产量比对照减产≤2.0%;达到部标1级且优于对照,当年产量比对照减产≤5.0%。
品质未达到优质的年份,产量指标按照高产稳产品种的要求。
2.2.2.3 绿色优质品种:稻瘟病中抗及以上,且品质达到部标2级并优于对照的品种,当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减产≤5.0%;稻瘟病中抗及以上,且品质达到部标1级并优于对照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比对照减产≤7.0%。
2.3 特殊类型品种
2.3.1耐盐(碱)品种:可以在盐(碱)浓度0.3%以上的盐碱地生长,且亩产可达到400公斤以上的品种。
2.3.2有色稻:糙米为红、紫、黑等有颜色的水稻品种,除透明度外,其余指标参照高产稳产品种和绿色优质品种。
2.3.3其他特殊品种:由育种者向省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审定标准申请,经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 其它规定
对试验田间综合表现差或有严重缺陷的品种,经专业委员会现场鉴评,可直接淘汰。
附件4
陕西省大豆品种审定标准(修订)
(征求意见稿)
1基本条件
1.1抗病性
大豆花叶病毒病抗性:人工接种鉴定,对弱致病优势株系抗性级别达到中抗及以上,对强致病优势株系抗性级别达到中感及以上。
大豆灰斑病抗性:人工接种鉴定,品种抗性级别达到中感及以上。
大豆炭疽病抗性:人工接种鉴定,品种抗性级别达到中感及以上。
大豆根腐病抗性:田间自然发病,品种抗性级别达到中感及以上。
其它病害:非高感级别。
1.2生育期
陕北渭北春播大豆区两年区域试验生育期平均结果,比对照品种晚熟≤4.0天;关中、陕南夏播大豆区两年区域试验生育期平均结果,比对照品种晚熟≤7.0天。
当对照更换时,生育期指标由大豆专业委员会作相应调整。
1.3品质
两年区域试验平均粗脂肪和粗蛋白质含量之和≥59.5%。
1.4底荚高度
品种底荚高度≥8.0厘米。
1.5一致性和真实性
同一品种在不同试验年份、不同试验组别、不同试验渠道中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2个,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4个。
2 分类品种条件
2.1 高产稳产品种
申请审定品种与对照同为常规品种或杂交品种时,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相应对照增产≥5.0%,且每年增产≥3.0%,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相应对照增产≥3.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65%。
申请审定品种为杂交品种而对照为常规品种时,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8.0%,且每年增产≥5.0%,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常规品种对照增产≥5.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65%。
2.2 高油品种
两年区域试验粗脂肪平均含量≥22.0%,且单年≥21.0%。申请审定品种与对照同为常规品种或杂交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相应对照品种增产≥0.0%;申请审定品种为杂交品种而对照为常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相应对照品种增产≥5.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65%。
2.3 高蛋白品种
两年区域试验粗蛋白质平均含量≥45.0%,且单年≥43.0%。申请审定品种与对照同为常规品种或杂交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常规对照品种增产≥0.0%;申请审定品种为杂交品种而对照为常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常规对照品种增产≥5.0%。
2.4 特殊类型品种
菜用大豆品种:采收鲜荚食用的品种。
耐盐(碱)品种:具有耐盐(碱)特性的品种。
彩色籽粒品种。籽粒颜色除黄色以外的其他品种,其他要求同高产稳产型品种。
其它特殊类型品种,由育种者向省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审定标准申请,经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 其他规定
对试验田间综合表现差或有严重缺陷的品种,经专业委员会现场鉴评,可直接淘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