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6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域 国家和行业标准推荐入库项目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构建科学完备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体系,支撑“十五五”生物育种产业化健康持续发展,按照《农业农村标准项目库管理规定(试行)》(农质标函〔2022〕78号)要求,根据标委会工作安排,现公开征集2026年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域国家和行业标准推荐入库项目建议,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体健康、动植物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为核心,以服务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链条安全管理为目标,坚持“科学安全、问题导向、创新引领、实用高效”原则,聚焦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流通、安全评价、安全检测及监测等关键环节,构建覆盖全面、衔接配套、先进适用的标准体系,提高转基因安全检测标准化水平,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促进转基因技术创新与生物育种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征集项目范围
(一)安全管理基础标准
在已发布国家标准、农业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趋势,梳理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相关需求,对术语定义、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流通及检测机构管理等基础领域标准进行补充完善。
(二)安全评价标准
围绕分子特征、环境安全和食用安全,制定和修订相关安全评价标准。建议优先针对生物技术发展情况补充完善相关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安全评价配套标准。
(三)安全检测标准
围绕产品成分检测、分子特征检测、环境安全检测和食用安全检测实际需求,制定和完善相关检测标准。建议优先针对有应用前景转化体的产品成分定量检测标准、基因编辑等新型生物技术动植物产品检测标准及田间快速检测技术等新方法标准进行立项,并进一步优化现有转基因筛查鉴定标准。
(四)安全监测标准
围绕农田生态环境长期跟踪监测及转化体安全证书有效期内生产应用跟踪监测,制定完善相关标准。
三、有关要求
(一)基本要求
项目立项建议要与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十五五”体系框架(见附件1)相协调、相衔接,应经过充分研究论证,确保立项标准的科学性;拟制定的项目不应与已发布或已立项的标准项目重叠或交叉;拟修订的项目应明确说明标准修订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优先考虑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标准(见附件2)。
(二)质量要求
项目立项建议应聚焦解决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安全评价和产业化发展的主要问题,具备扎实的前期科研基础,制修订时机成熟。需提交标准草案,保障申报项目的成熟度、可行性和科学性。项目申报书应当包括拟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必要性和依据、主要技术内容、已完成工作情况、预计完成时间等。
(三)承担单位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标准研制相关工作经验,能够提供相应保障条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在大陆注册或投资的境内外(包括港澳台)企业、协会等主体参与标准制修订。鼓励项目承担单位联合相关单位组成协同组,共同承担标准制修订工作。
(四)完成时限要求
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研制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12个月,如需延期,需向标委会秘书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期不超过12 个月。如需跨年度实施的重大项目,申请立项时需作出说明,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项目承担单位有未按时完成制修订任务或未通过考核评估,视情况限制入库新的标准项目。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的立项建议经转基因标委会专家评审后,将作为2026年入库项目建议推荐上报。
(二)最终入库及立项结果以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下达文件为准。
(三)请各有关单位填写入库项目建议表(见附件3)、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见附件4)及标准草案,于2025年11月10日前将电子版(附件3为Excel格式,附件4为Word格式及盖章扫描后的PDF格式)报送至标委会秘书处。邮件名称统一为“单位名称+推荐立项标准项目名称”。
(四)联系方式
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子言
电话:010-59198139, 18311168835
E-mail:zjybwh@163.com
附件: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十五五”体系框架
2.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标准复审建议修订标准清单
3.2026年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入库项目建议表
4.2026年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
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