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华奥农科玉育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胜诉通报。据通报,2025年9月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2025)京民终78号民事判决书,做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认定。
即判令周某某和北京九鼎九盛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连带赔偿北京华奥农科玉育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奥公司”)经济损失三千八百零四万元,以及合理支出一百零一万一千六百八十四元,共计三千九百零五万一千六百八十四元。
至此,历经十余年,因涉案人员窃取农大372品种经营权、品种权、恶意损害华奥公司利益而引发的多起诉讼,以华奥公司获得农大372品种权、涉案侵权者部分被判处有期徒刑、罚金,并将全面承担巨额赔偿而告终。
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华奥农科玉育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1亿元,该公司长期致力于鲜食玉米产业的深度耕耘与创新发展,构建集“鲜食玉米育种、规模化生产、精深加工、智能农业服务及优质终端产品开发”于一体的全产业链运营体系。目前,“农科玉”已成为我国鲜食玉米产业的知名品牌。
以下是通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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