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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通知要求做好2025-2026年度南繁工作有关事宜
2025-09-16  浏览:380

 关于做好2025-2026年度南繁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鲁农种字〔2025〕8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2025-2026年度南繁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加强南繁管理,保障我省南繁单位顺利开展南繁科研育种工作,加快科研创新与成果转化,促进南繁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海南省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南繁管理与服务

      1.做好南繁登记工作。在海南省从事南繁活动(含接受省外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繁代制种子)的单位(个人)应严格按照《海南省南繁登记办法》有关要求进行南繁登记,登录南繁土地利用情况调查系统(https://yd.nfggy.com/),进入南繁登记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有关附件。每个南繁季登记一次,在南繁季结束前完成填报。

      2.南繁作物产地检疫申报、调运办证。南繁单位(个人)应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办理植物检疫手续。凡调入南繁区域的种子、种苗和其他繁殖材料,调入前须经属地市县及以上的植物检疫部门检疫,合格后凭植物检疫证书方可调入。在植物检疫证书有效期内,登录中国南繁网(http://agri.hainan.gov.cn/zgnf/)、全国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或农业农村部官网(https://ywglmh.moa.gov.cn/)进入农业农村部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平台,选择南繁业务,进行产地检疫申请,做到不检疫不入岛。在作物收获前20日内向所在市县南繁管理部门申请产地检疫,在调运前1周向所在市县申请办理调运证书,并根据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管理要求,明确相关信息、联系方式等,做到不检疫不离岛。

      不进行南繁登记和南繁产地检疫申报、调运办证的单位(个人),经查实被海南省南繁管理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南繁活动将受到限制,不享受南繁相关政策。

      3.南繁转基因育种管理。在海南省从事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研究与试验的单位(个人),应当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审批准入制度,并在南繁核心区国家生物育种专区内进行,具备与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设施和措施,确保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安全。

      4.及时调处纠纷。各南繁单位在科研生产中遇到用地、用水、用电、生产物资及隔离区等纠纷,协调解决有困难的,及时与省种子管理总站联系。省种子管理总站负责协调国家南繁办或海南省南繁管理部门帮助处理,共同维护南繁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省级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管理

      我省1000亩省级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投入使用以来运行良好,为南繁科研育种提供了基本保障。新的南繁年度,各入驻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报告年度用地计划。各入驻单位须于10月15日前,将“2025-2026年度省级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用地计划表”(详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县(市、区)种子管理部门盖章后,以市为单位报至省种子管理总站。未在规定日期报告用地计划,以及在11月15日前未使用的土地,由省种子管理总站指导基地业主委员会统筹调配使用,不再另行通知。

      2.土地使用。入驻单位使用的土地只能用于本单位南繁科研育种,禁止私下转让、互换、出租等。违规用地情况一经核实,省种子管理总站将依据《土地使用合同》及有关规定,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3.严格完成南繁登记和产地检疫。基地内从事南繁科研育种的单位,未进行产地检疫申报和南繁登记的,按照国家南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南繁产地检疫申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限制其在基地内进行南繁活动。

      4.爱护基地设施,自觉维护生产秩序。各入驻单位要积极配合省种子管理总站和基地业委会的管理,抓好安全生产,爱护基地围网、沟渠路、监控、农业机械等公共设施,保持基地卫生,营造良好的生产秩序和环境。

      三、做好南繁信息报送工作

      各南繁单位(个人)要高度重视南繁信息统计工作,作为合规从事南繁活动、植物检疫、物流运输、助力制定决策、加强合作交流的重要依据,须及时配合省南繁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南繁登记、填报南繁基地等有关信息。

      四、加强南繁单位属地管理

      各市、县(市、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南繁单位的管理和服务,组织辖区内南繁单位(个人)严格按规定、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联系人:姜宗昊  王丹

      电 话:0531-81608106

      邮 箱:sdzzgl@shandong.cn

      附件:2025-2026年度省级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用地计划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9月12日

      附件:

      2025-2026年度省级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用地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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