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业企业发展,抓种业振兴,必扶优种业企业。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到广东、河北、黑龙江、江西等地考察调研,多次对种业和企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是2023年10月12日在江西主持召开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强调,要提高种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种业企业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现代种业是科技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业,联结科技和资本、打通研发和市场,最佳的组织形式就是企业。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也是发展现代种业的骨干力量,企业的强弱直接决定了种业的兴衰乃至成败。全球农作物种业市场成熟化、育种技术高新化、竞争寡头化和产业链一体化趋势日益显著,在种业发展备受关注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种业企业数量已增至8000余家,但与国际种业强国相比,我国种业企业存在数量多、育种规模小、技术力量分散等问题。要做大、做优、做强一批具备集成创新能力,适应市场需求的种业企业,必须推动资源、人才、资本向企业聚集,提升品种研发、产品开发、产业化应用的全链条现代化水平,引领育繁推一体化发展。
1 农作物种业企业概况
1.1 总体情况
2022年8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扶持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发展的通知》,着眼“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从全国3万多家种业企业中遴选了69家农作物种业企业,构建了国家种业企业阵型,加快打造种业振兴骨干力量。同年9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种业基地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引导科研单位、金融机构、种业基地与企业高效对接。相关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力度不断加大,竞争力和产业带动力稳步提高,中化先正达、中信隆平稳居全球种业前十强。广东、四川、浙江等14个省份相继组建种业集团,吉林、山东、重庆等省市专门出台支持种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了扶持优势企业发展的合力。
1.1.1 企业数量
根据中国农作物种业发展报告统计,2023年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有8721家,较2022年增长6.89%。从各类作物种子销售总量看,经营玉米种子的企业1808家,经营杂交水稻种子的企业546家,经营常规水稻种子的企业723家,经营小麦种子的企业1603家,经营棉花种子的企业211家,经营大豆种子的企业594家,经营油菜种子的企业536家,经营马铃薯的企业452家,经营花生种子的企业349家,经营瓜菜的企业3445家。
1.1.2 资产规模
2023年全国种业企业资产规模显著增长,达3273.86亿元。其中,资产总额1亿(含)~2亿元的种业企业296家,2亿(含)~5亿元的种业企业193家,5亿(含)~10亿元的种业企业58家,10亿元(含)以上的种业企业40家。种业企业净资产总额1707.37亿元,固定资产总额585.07亿元。
1.2 自主创新情况
种业企业科技创新总体现状呈现出政策推动、投入增加等特点,企业已成为品种选育的主体,在新品种选育、育种技术创新、种子生产加工工艺改进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多数种业企业开展自主育种创新起步迟、起点低,由企业选育的大品种数量不多。
1.2.1 科研投入情况
种业企业2023年科研总投入为75.62亿元,比2020年(55.78亿元)增加35.57%,平均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6%。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年累计研发投入16.10亿元,保证了研发体系的运行和研发成果的产出;河南金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年研发投入2000万元左右,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0%,建立了以玉米、小麦常规育种,生物育种实验室,大数据库,中期、短期资源库为支撑的商业化育种体系。但是,绝大部分企业研发投入一般为其销售额的1%,甚至不及1%。
1.2.2 品种研发情况
企业是审定品种的主体,通过审定的品种中水稻、玉米企业品种占比超过60%。2021年以来,企业通过国家审定的品种占比在70%以上,较2013年翻了一番。2013年企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超过科研单位,2023年的占比约54%,高出科研单位17个百分点,是植物新品种权最大的申请主体。
2 创新发展案例
本研究以企业为对象,通过专家访谈、文献查阅、企业官网等方式对其创新模式进行总结凝练,以期为其他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参考。
2.1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创新联盟育种模式
通过完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机制,培育优良植物新品种。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与国内顶尖水稻育种专家团队成立“6+1”国家水稻商业化分子育种技术创新联盟并建立上海中科荃银分子育种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实体化运作,实现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紧密结合,协同打造分子设计育种体系,开展种业“卡脖子”技术攻关,取得了一批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品种,极大地提升了企业育种创新能力,目前90%的经营品种为自主品种。
2.2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育种模式
以企业为主体,深度完善商业化育种模式。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四川天豫兴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中国水稻研究所等7家水稻科研单位成立水稻联合育种创新研究院,不断聚合优异种质资源和育种新技术,加快选育优质水稻品种。采取父本、母本、测配、审定“3-3-2-2”的研发成果利益分配机制,充分调动科研单位合作的积极性。
2.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育种模式
企业设计针对品种培育的个性化研发项目,打通育种机构、种质资源、亲本、杂交种之间的交付供应关系,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品种。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率先建立起涵盖国内、国际两大市场,覆盖生物技术、传统育种、品种测试三大平台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创设了“工厂化、分段式”育种模式,实现了育种的专业化和规模化,大幅提高了育种创新效率和品种持续产出能力,使育种由过去的“小概率”事件变成现在的“必然”结果。
2.4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种子+农化服务一体化创新模式
企业在发展生物育种的同时同步提供植保、数字农业等解决方案,形成闭环生态,强化市场控制力。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成了包括基因克隆与用于产品研发的可行性评估、规模遗传转化、转基因事件筛选、安全评价、专利布局与申报、性状整合、品种选育等环节在内的转基因育种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体系。并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联合设立三亚崖州湾国际农业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开展对生物育种公司的孵化培育工作,更好地将科研成果与产业对接,培养一批科研型领军企业。
2.5 宁波微萌种业有限公司—细分领域差异化创新模式
企业从区域适应性品种、特色品种等角度抢占市场优势。宁波微萌种业有限公司深耕西甜瓜蔬菜等特色作物,把育种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立身之本,年均科研投入高达种子销售收入的10%以上,创设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与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共建“浙江大学—宁波微萌蔬菜精准育种中心”,不断攻克“卡脖子”技术难关。目前,在西瓜、青梗白菜等17个瓜菜作物上已获得155项知识产权,包括55项植物新品种权,商业化育种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 创新优势机遇
3.1 政策支持
种业企业是现代种业发展的主力军,是推动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的重要力量。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种业振兴行动方案,专门就企业扶优作出部署安排。农业农村部部署推进种业企业扶优行动,提高了我国种业企业特别是国家种业阵型企业总体实力。在金融保险方面,2021年农业农村部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现代种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截至2025年中国农业银行已出台《支持种业振兴信贷政策》和《支持种业振兴行动金融服务方案》的通知等,引导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种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出种业专项贷款、种业保险等创新金融产品,降低种业企业融资成本、满足多元化融资需求。在成果推广方面,启动了重大品种推广后补助政策试点,通过财政补助,进一步加大企业和科研单位优良品种的选育和推广力度。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新修订《种子法》扩展了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和保护环节,建立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激励原始创新。
3.2 市场导向
随着人口增长和消费升级,市场对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的农作物种子需求持续增加。消费者对农产品品质和安全性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促使种业企业加大创新力度,研发满足市场需求的新品种,以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从稳产保供要求看,在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极端气候多发频发的现实条件下,在6500亿kg(1.3万亿斤)的高平台上实现粮食再增产,只能把重点放到大面积提高单产上,把依靠品种突破作为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之一。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也需要更多、更好、更加丰富多样的优良品种。从实现高质量发展看,需要加快推进育种由注重产量转向增产与提质并重,培育筛选一批高产稳产、绿色优质、广适多抗、宜机宜饲的多元化新品种,提升种子质量水平,增强种业竞争力。从新质生产力培育看,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需要加快实现高水平种业科技自立自强,从资源材料创制、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组织服务模式构建等方面入手,探索新路径、开辟新赛道、塑造新优势。
3.3 发展机遇
近年来,转基因、基因编辑、全基因组选择、合成生物等前沿育种技术快速发展,与信息技术等前沿科学交叉融合,世界发达国家种业已进入“BT+IT+AI”的智能设计育种4.0阶段,催生出以绿色、智能、高效为特征的生物育种技术,孕育着新一轮农业科技革命,也为解决制约人类发展所面临的食物、环境、资源和健康等问题提供了重大机遇。我国种业还处在由以杂交选育为主的2.0时代向生物育种3.0时代迈进的阶段,还有很大的发展进步空间,种业企业可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更精准、更高效地挖掘和利用优良基因,加速新品种的培育。同时,信息技术在种业中的应用日益广泛,大数据分析可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和种子性状表现,指导研发方向。
4 面临问题挑战
4.1 研发体系不完善
从种质资源保存和利用来看,我国种质资源大部分集中在科研单位,企业保存的种质资源数量相对较少,现有种质资源共享机制尚不够健全,企业难以获得科研院所的核心种质资源。从科企合作来看,科研单位应用研究与市场脱节,企业与之合作一般以购买品种为主,没有形成稳定、深入、持久的合作关系。从企业研发来看,大多数企业的研发工作低水平重复,选题随意性大,管理手段跟不上,能否育出优良新品种完全依靠运气,即便育出新品种,也因缺乏“育繁推”商业化环节的有效支持,而难以发挥作用。从人员力量来看,由于福利待遇、工作强度、发展前景、社会认可度等多种因素,大部分企业面临人才“引不来”“留不下”的困境,鲜少有人愿意离开科研单位到企业做育种,甚至有不少企业人才向科研单位“回流”。
4.2 创新资金压力大
从研发投入来看,国际上拜耳等大型种业企业的研发投入占比可达到销售收入的8%~12%,虽然2023年我国农作物种业规模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自主科研投入54.10亿元,比2013年增加2倍,占本企业商品种子销售额的比重从4.1%提高至7.9%,但是我国种业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研发投入相对分散、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普遍较低的现状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从项目承担情况来看,国家高度重视企业发展,鼓励企业牵头承担重点科研项目,但很多企业因项目高额配套资金而无奈退出。多数由科研单位与企业共同承担的科研项目,因为科研单位性质无法承担配套资金,所以几乎全部由企业承担,增大了企业资金压力。
4.3 发展保障待健全
从仪器设备来看,国产试剂和仪器设备已在一些领域实现替代,但其耐用性、稳定性和精准性等方面仍与国外存在差距,一些高精度、高通量检测专用仪器设备、核心试剂还依赖进口。从市场环境来看,农作物自留种、生产经营白皮袋种子和假冒侵权套牌等行为依旧存在,需要通过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假劣种子行为,保护种业知识产权,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从用地保障来看,部分地区耕地地块多、分散、不集中,难以形成规模化、连片化的育种基地,碎片化的土地资源不利于种业企业进行大规模的育种试验和示范。
5 创新发展对策
5.1 做好企业定位
企业要明确定位,对于技术型企业,基因编辑技术从实验室到田间的时间窗口已压缩至3~5年,中小企业可通过参与国家重大专项子课题、获取高校专利优先转让权、建设区域型中试基地等方式把握技术扩繁的机遇。对于特色物种企业,避开大企业、大物种,开展热带经济作物、果蔬、杂粮杂豆等特色品种研发。对于服务平台企业,受益于国家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趋势,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培育。部分社会化服务企业要加强与种业企业合作,提供农业机械、数字化、气象等服务。
5.2 重视研发投入
政府要精准制定实施专项资金、税收优惠等各类支持政策,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及时回应关切和利益诉求,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以创新性和技术水平、推广面积和经济效益为指标开展重大品种推广后补助政策,拓宽后补助政策支持范围。企业要注重长期规划,将研发投入作为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研发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金融机构要根据研发周期探索建立科研经费贷款机制,推出适合种业企业科研特点的金融贷款产品,对育种研发形成长期稳定的金融支持。
5.3 强化人才培养
政府应鼓励采用利益共享、股份合作、科企联合等方式,破除人才在科研单位与企业间双向流动的壁垒,并在职称评定、报奖评优上给予一定倾斜,推动人才流动。种业企业要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招聘引进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科研人才、管理人才和营销人才,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同时加强企业内部人员培训和提升,为员工提供学习和交流的机会。高等院校要持续加大种业人才的培养与培训力度,针对企业发展的突出短板,开展现代企业管理方法、先进育种技术等方面人才培养。
5.4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政府要加强农作物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种业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和侵权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立快速维权机制,缩短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周期,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企业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申请专利、品种权等知识产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运用,通过知识产权转让、授权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最大化。
5.5 推动产学研合作
政府应鼓励种业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建立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推广成功经验。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引导种业企业与优势科研院校、优势平台开展深度合作。鼓励种业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尤其是“两杂”、蔬菜、花卉等高效益作物和急需替代进口品种的育种。科研单位要努力寻找合作伙伴,探索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模式,建立稳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以体现科研育种的价值与能力。种业企业要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主动寻求引进优异种质资源,通过交换或购买获取种质资源,与科研院校建立优异种质资源有偿交换及共享机制,促进种质资源为企业所用,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要不断探索深化科企合作有效模式,构建种业科企合作创新平台,从签订合作协议单纯要品种开发权,向科研单位与种业企业共建育种研发创新平台转变。
5.6 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种业企业要围绕重点育种作物、主要经营区域、种质资源的引进、团队人员组成等重点,科学制订种业企业科技创新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合理调整生产和销售策略,以应对市场风险;加强技术研发的风险管理,确保技术创新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和应急响应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提前预判,在风险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减少损失,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参考文献略)
☞本文来自《提高农作物种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思考》
☞作者:邢诗晗,石彦琴,张汝楠,纪高洁,李树君
☞单位: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刊于《中国种业》2025年第7期1-4,11页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