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商务网
www.chinaseed114.com
2025年河南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5-06-12  浏览:424

 关于《2025年河南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省2025年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工作,确保品种申报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开展和财政补助资金规范管理使用,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2025〕9号)部署要求,省农业农村厅起草了《2025年河南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笑   0371-65918620

  邮箱:hnszyglc@163.com

  附件:2025年河南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5年6月9日

 附件

2025年河南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 〔2025〕9号)和《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和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等项目的通知》(农种创函〔2025〕1号)要求,推进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思路目标

      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全面落实国家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政策,坚持自主选育、创新引领、市场主体、农户受益,聚焦节水抗病、优质高产小麦,耐密高产、宜机收玉米,高油高产、高蛋白大豆,快大型白羽肉鸡等农业生产亟需品种,对单产水平高、优质专用性好、推广潜力大的品种予以适当补助,一体化推进品种选育和示范推广,通过重大品种推广应用向前引导带动种业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加深科企合作,加快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向后推动优良品种更新换代,以科技变革推动种业全要素生产效率提升,助力大面积单产水平提高,商品代国产白羽肉鸡产量和品质提高,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政策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带动种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不断深化科企合作交流,构建以种业企业牵头、联合育种团队和科研单位共同实施的育种攻关新机制,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企业成果转化优势,有效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二)加大重大品种推广应用。多措并举,在现有推广面积的基础上,通过提升种子质量、优化制种技术、降低制种成本、开展技术培训、展示示范引领、积极宣传引导、实施种子专收专储和保险保障等手段,快速扩大优良品种的种植面积,加快品种更新换代,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品种支撑。

      (三)形成一批主推品种。通过政策支持,着力打造一批小麦亩产不低于900公斤、玉米亩产不低于1000公斤、大豆亩产不低于300公斤、市场占有率高、优质专用性好、推广潜力大、影响范围广的突破性、引领性重大品种;加快国产白羽肉鸡父母代种鸡存栏提升,增加国产白羽肉鸡商品代市场占有率。

      (四)提升品种单产水平。集成推广种子包衣、平衡施肥、精量播种、减损收获、水肥一体化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密植滴灌和精准管理等栽培管理技术,努力提升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持续带动农户增产增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申报农作物品种补助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申报主体是持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业企业,在我省生产经营推广小麦、玉米、大豆且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允许注册地不在我省的种业企业申报。

      二是具有长期稳定的研发投入,小麦、玉米近三年年均研发投入不低于600万元,大豆不低于300万元,并能够配套重大品种推广应用的资金投入。

      三是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企业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贷记录、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四是企业推广能力较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

      同等条件下,重点支持国家种业阵型企业、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和牵头实施育种联合攻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研发能力较强的企业,纳入全国商品种子销售总额前二十强企业或全国玉米、小麦、大豆销售总额前十强的企业。

      申报白羽肉鸡品种补助的,需具有河南省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肉种鸡生产,数量不低于10000套(单一品种或多个品种均可)的主体。如集团企业有多个种禽场,需各场分别符合条件并独立申报。

      (二)品种要求

      农作物补助品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审定要求。2017年1月1日以后通过国家或我省审定的我国自主培育的小麦、玉米、大豆品种。

      二是抗性要求。在我省推广面积大、单产水平高、稳产适应性强、增产潜力大、优质专用性好以及农业生产亟需品种。品种抗性应符合以下条件:小麦条锈病非高感,且叶锈病、白粉病、纹枯病3种病害中至少1种非高感;玉米南方锈病非高感,且茎腐病、穗腐病和小斑病3种病害中至少2种达到中抗或中抗以上水平;大豆花叶病毒病级别达到中感以上。

      三是产量要求。小麦品种审定单产不低于560公斤/亩;玉米品种审定单产不低于640公斤/亩,且亩均适宜密度4500株以上(含),优先推广潜力大的品种;大豆品种审定单产不低于185公斤/亩。高油大豆品种粗脂肪含量21.5%以上(含),高蛋白品种粗蛋白含量43.0%以上(含)。以上单产(生产试验的产量或区域试验的平均产量)、适宜密度、粗脂肪和粗蛋白含量等指标以品种审定数据为准。

      四是推广面积要求。申报品种近三年种子销售量趋于稳定或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小麦和玉米近三年省内累计推广面积50万亩以上,大豆应达到20万亩以上。小麦和玉米2024年度推广面积应达到20万亩以上、大豆应达到10万亩以上。2025年度新增推广面积需达到10万亩以上。推广面积通过品种年度销售数量、亩用种量等进行核算。

      重点支持小麦、玉米和大豆等生产需求量大的品种,优先支持通过育种联合攻关、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农业生物育种重大专项等国家种业重大科技任务选育品种,纳入国家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目录中的品种,以及近三年列入全国或全省种植面积前十的品种。往年重大品种补助政策支持的品种在同等条件下给予连续补助。

      白羽肉鸡补助品种为我国自主培育的快大型白羽肉鸡品种,补助代次为父母代,可以饲养单一品种或多品种。

      四、补助标准和方式

      2025年中央财政下拨我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资金补助符合条件的小麦、玉米、大豆、白羽肉鸡等物种。其中小麦、玉米是我省主要粮食作物,重大品种推广补助项目实施向小麦、玉米品种倾斜,拟遴选小麦品种10-12个、玉米品种9-10个、大豆品种3-4个,单品种补助金额综合该品种2025年度新增推广面积和品种性状表现、实施主体科研创新和品种推广能力等方面因素确定,白羽肉鸡补助金额根据2025年度父母代引种数量确定。最终补助品种数量和资金以申报审核和验收结果为准,依据验收结果各物种补助资金额度可以互相调剂。补助标准为小麦、玉米、大豆单品种年度新增推广面积每亩不超过30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最多可连续支持3年;白羽肉鸡按全年引进国产品种父母代种鸡数量进行补助。

      农作物品种签订任务书后,按照目标任务和补助标准预拨补助资金的70%,验收通过后结算拨付剩余资金;白羽肉鸡父母代种鸡实施“先推后补”。补助资金原则上直接拨付到申报的种业企业,主要用于加快重大品种推广应用、开展配套技术服务、推动品种更新换代等,不得直接用于补贴种子(商品代鸡)价格和新品种研发投入,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等无关支出。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河南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补助试点政策工作实施方案》,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原则,申报企业认真填报申报书(附件1,2)及相关材料,直接报省农业农村厅,同时将申报材料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农作物申报企业非品种第一选育单位的,须与第一选育单位联合申报。对于有品种权保护的品种,申报企业应取得品种权人的书面授权。一个品种由几家企业共同推广的,可以联合申报,但只能有一个申报主体。对品种知识产权归属有争议的,取消申报资格。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7月10日。

      (二)审核备案。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申请补助的种业企业及拟补助品种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向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

      (三)签订任务书。对通过确认的重大品种,由省农业农村厅与申报企业签订任务书,明确具体资金用途、创新内容、推广服务方式、推广区域、验收指标等。任务书在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四)任务实施。各项目实施主体按照任务书开展育种科研创新、品种示范推广、提高种子质量、配套技术服务等工作,推动品种更新换代、带动农民增收,加快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项目实施主体要建立涉补助品种的全周期专项档案,包括审定证书、销售台账、示范推广方案、推广区域、配套技术服务、科研投入、企科合作情况等,实现“一品种一档案”。项目实施主体须要求经销商建立涉补助品种销售台账,包括种子销售备案材料、品种名称、销售时间、数量、价格、购买方名称、联系方式及签字确认等信息。

      白羽肉鸡父母代养殖场通过加强养殖模式优化、向下游商品代鸡养殖场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加快商品代鸡推广,提高商品代鸡养殖场养殖水平和效益;通过向上游育种企业反馈品种生产性能信息、改良提升建议等,促进育种企业有针对性持续改良提升品种。要建立工作档案,对符合条件的主体做到一户一档,纸质材料存档,电子材料备查。

      (五)组织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各项目实施主体应及时向注册地(或联合申报单位所在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2024、2025年度申报品种在省内的种子销售数量、品种推广面积专项审计报告(必须赋二维码);品种现场测产验收意见书;企业关于申报品种2023、2024年度生产制种佐证材料和2024、2025年度销售推广佐证材料等。

      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任务书约定事项,在企业履行任务过程中及时予以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按时按质完成有关事项,要通过随机抽检销售台账用种主体、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播种和品种表现情况。实施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品种性状表现、品种推广面积等核验工作,配合出具品种推广证明、品种表现意见等材料。项目实施主体注册地(或联合申报单位所在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核验资料、现场审核、组织专家测产等方式对实施主体任务完成情况、补助品种性状表现情况、品种省内推广面积、农户收益等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初验,对县级核验结果进行把关,出具初验报告,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申请审核验收。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初验报告组织专家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复核验收。

      白羽肉鸡根据推广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验收,重点核验引种数量、引种证明、检疫证明、付款凭证以及推广规模、推广协议、推广成效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核实2025年拟补助对象情况,对申报白羽肉鸡主体引种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于2026年1月20日前,将拟补助对象的名称、引进品种、引种数量等核实结果在县级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将有关审核情况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县级审核情况进行复核,确保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将拟申请补助情况和《2025年白羽肉鸡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制定全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补助一体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河南省种业发展中心、河南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做好技术支撑工作。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承担本辖区项目的申报组织、日常监管、项目初验等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绩效管理。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农〔2019〕48号)有关要求,组织对各项目实施主体开展绩效评价和项目总结,重点对推广面积、单产提升、农民增收等指标进行评估考核;省农业农村厅适时进行实地督导调研,调研结果作为下年度任务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意见。对实施效果不佳,资金使用不规范,引起负面舆情的,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开展核查整改工作,经核查属实或限期整改仍未达到要求,取消其后续年度资金安排,并依法依规处理。

      (三)规范资金监管。各项目实施主体建立工作档案和资金使用明细,确保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政策有序开展,全程可追溯。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签订的任务书,加强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定期调度督导,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省农业农村厅将适时核查各相关种业企业任务实施情况,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处,追回补助资金,三年内暂停申报企业参加国家和省级品种审定(登记)并取消国家和省级种业相关政策项目承担资格。

      (四)加强引导宣传。各地、各相关种业企业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全面展现试点工作成效亮点,重点宣传对品种选育推广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讲好种业故事,积极营造种业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

      附件:1.2025年河南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补助申报书(农作物)

      2.2025年河南省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补助申报书(白羽肉鸡)

      3.2025年白羽肉鸡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

下一篇:青岛推动良种良法落地提升粮食单产 上一篇:《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关闭


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