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商务网
www.chinaseed114.com
吉林省玉米、水稻、大豆品种审定标准(2025年修订)
2025-05-21  浏览:412

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关于印发《吉林省玉米、水稻、大豆品种审定标准(2025年修订)》的通知

吉农品审字〔2025〕1号

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

      为提高我省品种审定质量,引领新的育种方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现将2025年修订的吉林省玉米水稻大豆品种审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1.吉林省玉米品种审定标准(2025年修订)

      2.吉林省水稻品种审定标准(2025年修订)

      3.吉林省大豆品种审定标准(2025年修订)

      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2025年5月20日

附件1:

吉林省玉米品种审定标准

(2025年修订)

      一、普通玉米

      (一)产量。区域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5.0%,且每年度增产≥3.0%;生产试验比对照品种增产≥2.0%;每年度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增产的试验点比例≥60%。

      (二)抗逆性。

      1.丝黑穗病。田间自然发病率10%以上的点不超过2个,最高点发病率不超过15%;人工接种鉴定为非高感。

      2.叶斑病。田间自然发病单一发生或混合发生为非高感类型;人工接种大斑病、灰斑病等发生为非高感类型。

      3.茎腐病。田间自然发病率不高于20%;人工接种镰孢菌茎腐病发病率不高于30%。

      4.穗腐病。田间自然发病率不高于10%;人工接种镰孢菌穗腐病平均病级不高于6.0。

      5.其他病虫害。田间自然发病为非高感类型。

      6.抗倒性。每年度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田间倒伏(一级倒伏)、倒折率之和>30%的点次均不超过2个,试点最高倒折率不高于20%。

      (三)品质。籽粒容重≥720克/升,粗淀粉(干基)含量≥69%,粗蛋白(干基)含量≥8%,粗脂肪(干基)含量≥3%。

      (四)熟期。晚熟组平均生育天数不晚于对照品种,或收获含水量不高于对照。其他熟期组平均生育天数比对照品种不长于2天,或收获含水量不高于对照。更换对照品种时,由玉米专业委员会对相应生育期指标作出调整。

      二、绿色优质品种

      (一)抗病品种。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所在区域鉴定病害均达到中抗及以上。每年度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3%;每年度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增产的试验点比例≥50%。

      (二)适宜机械化收获籽粒品种。抗病性指标同普通玉米品种一致,产量及收获含水量等其他特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品种。

      1.收获含水量低。适收期籽粒含水量≤25%,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籽粒含水量达标的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例≥60%。每年度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田间倒伏(一级倒伏)、倒折率之和>10%的点次均不超过2个,试点最高倒折率不高于10%。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增产≥3.0%,且每年度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增产的试验点比例≥60%。

      2.高产。适收期籽粒含水量≤28%,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籽粒含水量达标的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例≥60%。每年度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田间倒伏(一级倒伏)、倒折率之和>10%的点次均不超过2个,试点最高倒折率不高于10%。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增产≥5.0%,且每年度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增产的试验点比例≥60%。

      三、专用玉米

      (一)产量。每年度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产量(鲜穗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3%;每年度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增产的试验点比例≥60%。

      (二)抗逆性。

      1.鲜食玉米(甜质玉米、蜡质玉米、笋玉米等)。茎腐病、穗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及接种发病的结果不作为淘汰指标,其他抗逆性指标同普通玉米一致。

      2.其他类型玉米(优质蛋白玉米、高淀粉玉米、高油玉米、蜡质加工型、青贮玉米、爆裂玉米等)。抗逆性指标同普通玉米品种一致。

      (三)品质。

      1.优质蛋白品种。优质蛋白品种粗蛋白(干基)含量≥8.0%,赖氨酸(干基)含量≥0.40%。

      2.高淀粉品种。高淀粉玉米品种粗淀粉(干基)含量≥75%。

      3.高油品种。高油玉米品种粗脂肪(干基)含量≥7.5%。

      4.甜质品种。普通甜玉米品种适宜采收期的含糖量在10%以上,超甜玉米品种适宜采收期的含糖量在15%以上,粒行整齐;适口性不低于对照品种。

      5.蜡质品种。鲜食型品种适口性不低于对照品种;加工型品种支链淀粉占总淀粉含量98%以上。

      6.青贮品种。整株粗蛋白含量≥7.0%,中性洗涤纤维含量≤40%,淀粉含量≥30%。持绿性要求收获时全株保持绿色的叶片所占比例≥70%。

      7.爆裂品种。爆裂率95%以上,膨胀倍数20倍以上。

      四、真实性和差异性(SSR分子标记检测)

      同一品种在不同试验年份、不同试验渠道中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应当<2个。申请审定品种应当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4个。

      注:以绿色品种及高淀粉品种申请审定的品种,需在参加试验时注明。

 附件2:

吉林省水稻品种审定标准

(2025年修订)

      结束试验程序的品种(系),稻米品质达到部标NY/T593-2021优质食用稻标准,田间纯度鉴定合格,依据所列类型标准进行审定。

      一、优质高产品种

      (一)产量。品质达到部标1级,每年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不低于对照品种;品质达到部标2级,每年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比对照增产≥3.0%,每年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例均≥65%;品质达到部标3级,每年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比对照增产≥5.0%,每年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例均≥65%。

      (二)抗病性

      1.稻米品质达到部标1级、2级的品种,苗瘟、叶瘟和穗瘟病发病程度不能为高感,且穗瘟80%点累计不能超过4个点次(两年试验品种不能超过3个点次),100%点累计不能超过2个点次;纹枯病自然发病程度不能为高感,3年累计发病程度9级的不能超过3个点次(两年试验品种不能超过2个点次),且每年不能超过2个点次;其他病害不能为高感。

      2.稻米品质达到部标3级的品种,穗瘟(70%以上)累计不能超过3个区域发生(两年试验品种不能超过2个区域),穗瘟100%点累计不能超过2个点次,穗瘟80%点累计不能超过4个点次(两年试验品种不能超过3个点次),穗瘟(50%以上)每年不能超过2个点次;苗瘟和叶瘟不能为高感;纹枯病自然发病程度不能为感病;其他病害不能为高感。

      (三)生育期。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平均生育日数与对照品种相差3天以内。更换对照品种时,由水稻专业委员会对相应生育期指标做出调整。

      (四)抗倒性。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发生倒伏的点次不能超过2个点(含2个点)。

      二、优质抗病品种

      苗瘟、叶瘟、穗瘟抗性达到中抗及以上。稻米品质达到部标1级标准,每年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减产≤5%;稻米品质达到部标2级标准,每年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减产≤3%;稻米品质达到部标3级标准,每年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产量不低于对照。生育期及抗倒伏性按优质高产型标准执行。

      三、优质长粒品种

      稻米长宽比不低于2.3或长度大于6.5mm。稻米品质达到部标1级标准,每年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减产≤3%;稻米品质达到部标2级标准,每年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产量不低于对照;稻米品质达到部标3级标准,每年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3.0%,每年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例均≥65%。抗病性、生育期及抗倒伏性按优质高产型标准执行。

      四、优良食味品种

      生育期在145天(含)以内,食味值应不低于对照品种,产量、抗病性及抗倒伏性按优质高产型标准执行。

      五、特殊类型品种

      (一)糯稻品种。生育期在145天(含)以内。每年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5.0%,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例≥65%。抗病性参照稻米品质部标3级品种标准。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发生倒伏的点次不能超过2个点(含2个点)。

      (二)其他类型品种。功能稻、彩色稻及其他类型品种,无同类型对照品种,参加优质高产型相应熟期组试验,具体指标由水稻专业委员会讨论确定。

      六、真实性和差异性(SSR分子标记检测)

      同一品种在不同试验年份、不同试验组别、不同试验渠道中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应当<2个。申请审定品种应当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3个;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2个的,需进行田间小区种植鉴定证明有重要农艺性状差异。

附件3:

吉林省大豆品种审定标准

(2025年修订)

      一、基本条件

      (一)抗病性

      1.大豆花叶病毒病。人工接种鉴定,对弱致病优势株系(1号株系)抗性级别达到中抗及以上,对强致病优势株系(3号株系)抗性级别达到中感及以上。

      2.灰斑病。极早熟组、早熟、中早熟组进行人工接种鉴定,对优势生理小种抗性级别达到中抗及以上。

      3.胞囊线虫病。人工接种鉴定,对流行生理小种抗性级别达到感病及以上,中早熟西部区须达到中感及以上。

      4.大豆根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品种抗性级别达到中感及以上。

      5.其他病害。非高感级别。

      (二)生育期。每年区域试验生育期结果,比对照品种晚熟≤3.0天。

      (三)品质。两年区域试验平均粗脂肪和粗蛋白质含量之和≥58.5%,且单年≥56.5%。

      (四)底荚高度。品种底荚高度≥8厘米。

      (五)一致性和真实性。同一品种在不同试验年份、不同试验组别、不同试验渠道中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2个;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4个。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3个的,需进行田间小区种植鉴定证明有重要农艺性状差异;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3个的,视为相同品种处理。

      二、分类品种条件

      (一)高产稳产型品种

      1.丰产性。申请审定品种与对照同为常规品种或杂交品种时,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相应对照增产≥5.0%,且每年增产≥3.0%,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相应对照增产≥3.0%。申请审定品种为杂交品种而对照为常规品种时,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8.0%,且每年增产≥5.0%,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常规品种对照增产≥5.0%。

      2.稳产性。汇总有效试验点数量不低于该组总点数的2/3,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65%。

      (二)优质型品种

      1.品质。高蛋白型品种两年区域试验粗蛋白质平均含量≥45%,且单年≥43%;高油型品种两年区域试验粗脂肪平均含量≥22.0%,且单年≥21.0%;双高型品种两年区域试验粗脂肪平均含量≥20.0%,粗蛋白质平均含量≥41.0%,脂肪和蛋白质总和≥63.0%。

      2.丰产性。申请审定品种与对照同为常规品种或杂交品种时,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平均产量不低于相应对照品种。申请审定品种为杂交品种而对照为常规品种时,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常规对照品种增产≥5.0%。

      3.稳产性。汇总有效试验点数量不低于该组总点数的2/3,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每年度增产点次≥65%。

      (三)特殊类型品种

      1.彩色籽粒品种。籽粒颜色除黄色以外的其他品种,其他要求同高产稳产型品种。

      2.小粒品种。百粒重≤10g,其他要求同高产稳产型品种。

      3.鲜食大豆品种。采收鲜荚食用的品种。生育期要求在其申报生态区能够正常成熟;品质不做要求;其他要求同高产稳产型品种。特有性状:每500g标准荚个数≤180个,标准二粒荚荚长≥5.0cm,荚宽≥1.3cm,标准荚率≥65%;需进行口感品质评价。

      4.其他类型品种。所有要求均参照高产稳产型品种。(耐密品种密度要求极早熟组≥35万株/公顷;早熟、中早熟组≥30万株/公顷。)

附件下载:

      1.吉林省玉米品种审定标准(2025年修订).doc

      2.吉林省水稻品种审定标准(2025年修订).doc

      3.吉林省大豆品种审定标准(2025年修订).doc

下一篇:吉林省玉米、水稻、大豆品种审定标准(2025年修订) 上一篇:《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关闭


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