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种业振兴打造种业强省行动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有关要求,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全面推进种业市场净化,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农办种〔2025〕5号)要求,我厅制定了《2025年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联系人:魏苗妙;电话:0551-62613013;邮箱:ahszyglc@163.com。
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联系人:王文秀;电话:0551-62666093。
省种子管理总站联系人:张文晓;电话:0551-62930620。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2025年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种业振兴打造种业强省行动部署,围绕农业农村部种业监管执法重点工作,聚焦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种源质量提升,坚持“露头就打”常态化监管与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强化种业市场、企业、基地监督检查,加大网络售种、牛冷冻精液等专项整治力度,全面净化种业市场,决定2025年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严格“露头就打”常态化监管
1. 聚焦关键农时强化监管。坚决严把农业生产重要关口,聚焦春、秋季水稻、玉米、小麦等作物种子销售,开展种子市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种子来源、销售台账、种子标签、经营备案等,加大种子抽检力度,严打未按规定引种备案、销售“白皮袋”种子和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聚焦夏、秋季小麦、大豆、水稻等作物种子生产,开展制繁种基地检查,重点检查亲本来源、生产合同、种子生产备案和品种真实性等,严打无证生产、未按规定备案、倒卖散种等违法行为。聚焦冬季水稻、玉米等作物种子加工包装,开展种子企业监督抽查,重点检查许可资质、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严打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未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等违法行为,严防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强化桑蚕种质量监督检查,抽查辖区内在库春用桑蚕一代杂交种质量。
2. 加大涉种案件查处力度。持续开展涉种案件调查分析,系统掌握全省案件发生类型、数量、重点区域和违法主体等信息,强化监管执法重点,加大对投诉举报较多、案件多发频发等主体和地区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入户倒查和执法查处力度,推动涉种案件快速有效处置。及时通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结果,公开曝光违法违规涉种主体信息,发布一批打假护权典型案例,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治,形成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的强烈震慑。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合作,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提前介入、联合督办、反向移送等工作机制,深化协同联动、凝聚打击合力。
(二)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3. 开展品种审定“两个通道”整治及登记品种“仿种子”清理。持续完善品种试验方案,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联合体试验监管常态化机制,加大对试验参试品种样品检测,核查试验数据真实性,从严查处弄虚作假等行为。加大督查管理,对联合体试验点全覆盖督查。加大审定品种撤销、引种备案管理力度,做好审定、备案品种跟踪评价,对符合撤销条件的品种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坚持省级主要农作物审定标准与国家标准相衔接,加快修订安徽省小麦、棉花审定标准。持续开展辣椒、西甜瓜等登记品种符合性验证工作,配合农业农村部做好问题品种清理,充分利用分子检测技术手段,持续整治“仿种子”问题,从严处理一品多名和重复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
4. 开展网络售种专项整治。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排查网络销售种子主体,打通与电商平台数据对接通道,建立网络售种生产经营者台账,纳入网格化监管。加大对辖区内网络售种主体抽查检查力度,强化案件线索收集和信息共享,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及时查处网络主体销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在适宜种植区外推广销售。督促电商平台落实审核网络售种主体生产经营许可和销售备案等责任,杜绝无证和未经备案网络售种行为,对未落实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的电商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督促整改,并持续关注。
5. 开展牛冷冻精液专项整治。开展辖区内种公牛站现场调研,全面梳理牛冷冻精液生产经营企业情况,依法处理不具备许可条件或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探索“检打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销售伪劣冻精、未经审批进口冻精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支持优势企业做好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的申报准备工作,对企业引种、生产经营、推广开展全过程技术指导。组织开展肉牛繁育等实用技术理论培训、人工授精等实操培训,指导规范使用牛冷冻精液。
(三)推进打基础管长远工作
6. 强化法规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及配套规章,开展农作物种子管理立法调研,加快修订《安徽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加快推进品种区试、审定和引种备案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制定出台安徽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和引种备案工作规程。配合农业农村部做好玉米品种标准样品清理,健全省级审定品种标准样品收集保存制度,强化种子抽检覆盖面。举办农作物种子检验技术培训班,对新修订的种子检验规程和玉米、水稻等种子质量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培训宣贯。强化种子质量认证,指导企业参加种子认证。
7. 开展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配套规章制度规定,严格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发证、谁负责”原则,重点核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条件资质和生产经营行为等情况。对于停止生产经营活动1年以上,经核对确实不再开展生产经营的,以及不再具备规定的许可条件且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注销其许可证。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等骗取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要依法予以撤销。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吊销其许可证。注销、撤销、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信息,要依法予以公布,并及时在中国种业信息网上更新信息。做好种畜禽、蚕种、菌种生产经营许可配套审查和管理,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监督。
8. 加强种子检验机构管理。严格落实《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辖区内种子检验机构开展自查自纠,以此为基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报告不规范、数据不准确、结果不真实以及无资质出具检测报告等行为,对于运行不规范、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限期整改,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依法撤销资质,对于无资质出具检测报告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厉查处。健全种子检验机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日常检测监督管理,配合农业农村部做好能力验证和监督抽查,按照验证抽查结果指导相关检验机构限期整改。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持续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是加快推进种业振兴打造种业强省的重要举措,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本区域活动安排,并组织实施。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聚焦活动重点任务,健全上下衔接的种业监管执法协调机制,确保任务落实落地。要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广泛收集违法线索,对问题线索及时跟进处置。
(三)做好总结交流。要加强活动宣传报道,强化舆情监测研判。各市各单位要及时梳理总结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相关建议,于12月1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及2个以上典型案例书面报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