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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严格品种管理 促进种业振兴
2024-12-19  浏览:335
      为积极响应品种管理部省协同联动机制,提升辽宁省农作物品种管理水平,助力种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种业振兴,近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利用线上方式,举办了2024年全省加强品种管理暨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班。邀请全国农技中心首席专家王玉玺、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新品种保护处处长唐浩、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品种测试处副处长韩瑞玺分别以“种业宏观形势与品种创新管理”、“国内外植物新品种保护概况”和“植物品种鉴定技术”为主题为培训班授课。
      
      种业振兴的核心是创新,关键在品种。三年多来,辽宁省积极响应、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全国农技中心和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严格品种管理的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以严的基调和实的举措,加强审定、登记受理审查和保护品种管理,积极推进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两个通道”试验整治和“仿种子”清理,推出了一批适应生产的优良新品种,为如期完成“三年打基础”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依法从严开展品种审定。辽宁省从提高审定标准、规范品种试验、严把审定关口等多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在推出了一批高产、优质、抗逆水稻;高产、耐密、宜机收玉米;高油大豆等新品种的基础上,实现了省级审定品种数量平稳回落。在品种审定标准修订和执行上,及时修订、严格执行水稻、玉米和大豆品种审定标准,进一步提高产量、抗性等指标要求。
      
      严格品种登记受理审查。针对“仿种子”问题,辽宁省严格执行登记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登记受理审查等相关工作,国家“仿种子”清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据了解,国家登记品种数量自2021年以来持续下降,由“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提升转变。辽宁省认真做好品种登记受理初审,初审通过品种数量自2021年以来持续下降。严把品种登记入口关,严格执行区域试验标准,认真审核DUS测试、转基因检测等有关资质,有效保证受理审查质量。
      
      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新修改的种子法扩展了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和环节,加大了侵权假冒处罚力度,建立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为提高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供了法律依据。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公检法等方面印发了辽宁省保护种业知识产权的指导意见,有力指导各地联合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为加快构建种业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提供了有力保障。几年来连续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加强包括网络售种在内的种业市场监管,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严厉打击了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刘裕强表示,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站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种源安全、推动实现种业振兴目标的战略高度,依法科学、公正公平地做好品种管理和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把全面从严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忠于职守、不辱使命,排除干扰、不徇私情,保持清正廉洁。要加强辽宁省品种审定委员会建设,理顺工作关系,健全规章制度,确保依法履职尽责,为合力推进种业振兴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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