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种子法2022版)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农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已经修订,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由于新《种子法》修改的幅度较大,为规范全省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平、公正地行使裁量权,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的规定,我厅制定了《河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种子法2022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原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河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1年版)(豫农文[2021]256号)中种子法部分1-14项同时废止。
2022年4月19日
河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种子法2022版).xlsx (请点击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