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商务网
www.chinaseed114.com
首页
频道
种子法修正案草案: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应报批
2021-04-28 浏览:
557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
种子
法修正案草案。
草案明确,国家对种质资源享有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的,应当报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提出申请时,需要提交国家共享惠益的方案,其中,向境外提供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农作物种质资源的,还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审核。
展示全文↓↓
下一篇:大公司新动作!大北农、隆平高科、荃银高科、万向德农近期有何谋划?
上一篇:《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电脑版
返回顶部
Copyright © 种业商务网
经营性备案号:
豫B2-20160335
豫公网安备 41019702002118号
首页
频道
我的
微信
关闭
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