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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种子协会中国种业卓越贡献奖获奖人员推荐办法
2020-04-29  浏览:417
 中国种子协会关于印发《亚太种子协会中国种业卓越贡献奖获奖人员推荐办法》的公告

各会员单位:
 
  中国种子协会制定的《亚太种子协会中国种业卓越贡献获奖人员推荐办法》已经协会六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告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亚太种子协会中国种业卓越贡献奖获奖人员推荐办法》
 
中国种子协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亚太种子协会中国种业卓越贡献奖获奖人员推荐办法

(中国种子协会六届七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    

     为表彰对中国种业做出卓越贡献的模范人物,亚太种子协会设立了“亚太种子协会中国种业卓越贡献奖”,并在2020年亚洲种子大会上,为2名中国种业代表人物颁发该奖。根据中国种子协会与亚太种子协会签署的《2020年亚洲种子大会合作协议》的约定,获奖人员由承办单位中国种子协会组织推荐。为了确保推荐工作的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原则坚持信息公开透明、程序公正规范、结果公平合理的原则。

     二、获奖人员名额与分类推荐包括来自科研、教育等公共部门的1位种业人物和来自企业的1位种业人物。

     三、被推荐候选人中国种子协会与农民日报社曾分别于2014年和2018年联合推介出“中国种业十大功勋人物”和“中国种业十大杰出人物”,在其中推荐至今仍健在且未在亚洲种子大会上受过该奖的种业人物作为这次获奖候选人员。

     四、推荐方式与程序

     (一)由中国种子协会理事会成员以通讯方式投票推荐2位获奖人员;

     (二)按公共部门和企业分组投票,各组得票最多者为被推荐人;

     (三)理事会成员推荐结果在同一分组中出现并列第一名的,如果并列第一名分别有功勋人物和杰出人物的,以功勋人物优先;如果并列第一名中都是功勋人物或者都是杰出人物的,由理事会以该并列第一人员作为候选人再次投票决定;

     (四)推荐投票结果在中国种子协会理事会成员内公示5个工作日,只公示被推荐人员,不公布候选人得票数;

     (五)在公示有效期内没有收到实名提出不同意见,或者收到实名提出不同意见,但经过核实证明不足以改变当选结果的,由中国种子协会公布推荐结果。

     五、本办法由中国种子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亚太种子协会中国种业卓越贡献奖受奖人员推荐票样》

     中种协〔2020〕33号  附件.docx

     中国种子协会关于印发《亚太种子协会中国种业卓越贡献奖获奖人员推荐办法》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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