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经营,先锋在行动!
侵权人在没有取得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收购玉米种子用于销售,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经鉴定,涉案的125.9吨玉米种子为“先玉335”玉米种子。近日,法院对这起重大非法经营种子案进行了宣判。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侵权人冷某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种子生产经营的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冷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涉案玉米种子依法予以没收。
本案的成功审判,严厉打击了种子行业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净化了种子市场环境。



(来源:敦种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