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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铁岭市新型经营主体助土地流转
2016-11-01  浏览:64
 
    据悉,今年6月末,辽宁省铁岭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26.6万公顷,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54%,比上年同期增加近1.13万公顷。
 
    铁岭把培育规模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重要抓手,着力培育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种养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对带动能力强、市场竞争力强、示范作用强的各类经营主体,在项目建设、资金支持、营销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与扶持。政府的扶持提高了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提高了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化水平,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经营提供了广阔空间。
 
    据了解,铁岭市有组织地进行土地流转12.4万公顷,其中,整村流转3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是农村土地流转经营的主体。其中经营66.7公顷以上的专业合作社191家,经营13.3公顷以上的家庭农场280家。
 
    铁岭市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员介绍,农村土地流转既缓和了人地矛盾,使部分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来,还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         王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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