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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学习贯彻新《种子法》
2016-02-05  浏览:177

      本报讯(通讯员罗会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进一步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增强种子企业服务理念和守法意识,近日,市农业执法支队组织召开新《种子法》研讨座谈会,市农业执法支队领导班子、各科室、大队负责人及荆州农资大市场19家种子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农业执法支队副支队长余云雷主持。

      会上,市农业执法支队市场监督管理科科长罗会斌结合工作实际对新修订的《种子法》进行了全面解读,荆州农资大市场19家种子企业负责人分别就2015年种子市场特点及今年种子生产经营面临的形势进行了交流。

      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市农业执法支队支队长曾德才指出,学习贯彻新《种子法》要把握新业态。种子企业要针对现状积极采取对策,提高种子质量,转变经营模式,把企业做大做强;领会新精神。新《种子法》为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自主研发的品种设立“绿色通道”,同生态区域相邻省市审定品种实行登记制,取消种子检验员的资格许可等,同时完善了种子执法机制和种子质量纠纷索赔规定,加大对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的处罚数额和幅度;严守新规矩。种子企业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严把种子质量关,切实为我市农业生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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