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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开展玉米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2015-12-23  浏览:145

关于开展玉米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晋农办种子发〔2015〕256号

各市农委:

      为加强对玉米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强化种子市场源头治理,确保明年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开展2015年冬季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抽查的对象是经加工包装、待销售的杂交玉米种子。抽查范围是省级以上发证的玉米杂交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每个企业原则上随机抽取2个样品,品种由扦样人员决定。对于近年来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和被举报投诉企业要进行经营品种全覆盖抽查。

      二、工作安排

      (一)工作内容

      抽取种子样品,检验种子的净度、水分、发芽率和品种纯度,选取部分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检测;检查种子质量档案和种子标签质量。 

      (二)工作分工

      本次抽查任务由省种子站负责组织实施,山西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等8家检验机构承担扦样、样品常规项目检测及种子质量档案和种子标签质量。山西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负责按照农业部要求进行品种纯度鉴定、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的检测或送检,并负责抽查证据材料的收集,抽查结果的汇总、上报。具体抽查分工见附件。

      (三)样品数量

      抽取的样品重量需满足检测的要求:抽查现场独立分取水分测定送验样品100g,真实性和转基因检测送验样品各200g,其他项目送验样品1000g,备份样品1100g(含水分测定样品100g)。从净种子中分取2个重复纯度样品,每个重复260粒。

      (四)方法依据 

      扦样、净度分析、水分测定、发芽试验和品种纯度种植鉴定采用《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3543-1995)规定的方法;品种真实性检测采用《玉米品种鉴定技术规程 SSR标记法》(NY/T 1432-2014)规定的方法,检测对照采用农业部征集的审定品种标准样品。转基因成分检测执行农业部指定方法。 

      三、时间安排

      2015年12月22日,承担任务的单位到省种子站领取《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12月底前,完成样品扦取,并将样品信息报省种子站;2016年1月5日前,将纯度样品、真实性样品和转基因样品送达山西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1月15日前,完成净度、水分、发芽率检测;4月10日前,完成品种纯度种植鉴定、真实性和转基因检测;4月20日前,承担任务单位将汇总结果报省种子站,并由省种子站按要求上报农业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抽查对加强种子市场的源头治理,落实种子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确保明年农业生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农委和承担任务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沟通,密切配合,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规范抽查程序

      承担任务单位要精心组织,选派得力人员承担本项工作,严格执行技术规定和法律程序,规范扦样和检验,妥善留存扦样单、询问笔录、结果通知等相关工作记录作为证据材料备查,确保抽查工作证据链具有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三)依法加强监管

      对于不能提供抽查种子的被检企业,扦样人员需经实地查看现场和经营档案,询问记录种子生产经营情况,并要求企业出具书面材料说明原因,承诺计划进行包装经营的所有品种名单及包装入库时间。我厅将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承诺的入库时间进行跟踪检查。 

      (四)按时完成

      各承担任务单位要严格遵守抽查工作的时限要求,按时完成扦样、检测,承检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审核数据信息,签字确认后按规定格式和时间要求报送省种子站。

      对在抽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向省种子站反馈,联系电话:0351-7032906。
     
      附件:监督抽查任务分工表(略)

      山西省农业厅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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