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函〔2015〕205号
省农业厅关于公布湖北省第十批农作物种子检验员和第十三批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的通知
省农业厅关于公布湖北省第十批农作物种子检验员和第十三批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农业局(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厅考核合格,批准李晓飞等16名同志为农作物种子检验员,颁发《种子检验员证》;闫晓红等10名同志增加种子检验员类别,变更其《种子检验员证》中有关类别的内容。经我厅审核,对不再从事种子检验工作的张经伦等4名同志注销其《种子检验员证》。
经我厅考核合格,批准常红梅等39名同志为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颁发《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证书》;涂卫等14名同志增加种子质量检验人员类别,变更其《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证书》中有关类别的内容。经我厅审核,批准变更张宇飞等8名同志《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证书》中工作单位名称;对不再从事种子检验工作的王子敏等33名同志注销其《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证书》。
附件:1. 省农业厅批准的农作物种子检验员名单(第十批)
2. 2015年省农业厅同意注销资格的农作物种子检验员名单
3. 省农业厅批准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第十三批)
4. 2015年省农业厅批准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变更事项表
5. 2015年省农业厅同意注销资格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名单
湖北省农业厅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