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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托管合作 照样规模经营
2015-08-04  浏览:64

  供销合作社多方引导土地托管——

  泰安“托”出种地新模式

  “我的地,你来种,你收费,粮归我。”去年以来,这种新兴的“土地托管”模式在山东泰安市一些地方走俏。

  宁阳县三仙桥街道郭家临邑村50多岁的刘恒栓种了一辈子庄稼,去年秋季,眼看着不少村民都把地交给了宁阳供销合作社的现代农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来种,刘恒栓也在玉米播种前与他们签订合同,把200亩耕地全部交给了公司管理。

  整个玉米从种植、管理到收割,老刘一直在旁边默默观察,直到联合收割机进地收完玉米,一过磅秤,老刘的玉米平均每亩比往年增产100多斤。

  宁阳县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孙文君说,宁阳是一个县级农业大市,劳动力紧张,而很多农民也不愿意把土地流转,致使土地荒废。而土地托管这种新模式无疑有效促进了这一问题的解决,让农民尝到了甜头,因此受到热捧。

  土地托管合同一年一签,农民进可打工挣钱,退可守地务农,避免土地非粮化、非农化。对于服务公司而言,其收入则主要靠收取托管费用,赚取农资差价。近两年来,在泰安市供销合作社的引导下,各县市区都成立了经营土地托管业务的综合服务公司,2014年泰安市供销合作社完成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面积33万亩,今年计划实现100万亩。

  在土地托管合同上,列出了服务公司收取一定的服务费,负责全程机械作业,选用的种子、农资须与农民商定,价格应低于市价的10%。宁阳供销现代农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文圣说,服务公司成立短短两年,托管土地已经达到3万多亩,作业面积10万多亩。

  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分为全托管和半托管,在全托管模式中,农民获得保底的粮食产量,多出来的部分农民可获得分红,村集体也可留一部分。

  在一些土地依然是多数农民生活保障的农村,土地托管契合了一部分外出务工农民离乡不离土的意愿,尊重了一部分传统农民的种粮习惯和土地情结,更适应了当前农村人多地少的农情。当农民因为种种原因对种地力不从心之时,土地托管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当现代农业发展受制于分散经营的小生产方式时,土地托管不用流转土地,依然达到了规模经营的效应。赵悦张超贾兆伟

  专家观点

  鼓励创新规模经营方式

  在不久前举办的“2015清华农村研究博士生论坛”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谈到创新规模经营方式时指出,要解决农产品缺乏竞争力的问题不要将目光只集中到土地流转上。例如,“不流转搞规模经营”的方式发展起来不过两三年时间,已占到山东总承包地面积的25%。所谓“不流转搞规模经营”即采用托管模式,小农户将土地托管给山东供销社系统、邮政系统以及农业部门的技术推广体系等构成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集中耕种。此外,在全国很多地方,农民通过经营权入股成立股份合作社,也发展得非常好。

  陈锡文认为,小规模农户将在相当长时间存在,但如果通过托管、入股等方式与大规模社会化服务体系相结合,小规模农户生产效率也有大的提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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