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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式育种”盛行 拿什么挽救中国种子
2015-08-05  浏览:303

   《财经》记者 贺涛/文

  中国种业正站在一个关键节点上。历时两年多的《种子法》修订接近尾声,争辩却愈演愈烈。

  《种子法》中的某些条文已经怨声载道,业界都希望有所改变,黑土地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刘石说。

  中国种子市场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种子市场,而中国种业之落后令人吃惊。国字号中国种子公司成立于1978年,四年后,种业巨头孟山都公司才开始从事种业。但至2013年,孟山都的种子销售额达103亿美元,超过当年近6000家国内种子企业销售额之和。

  造成落后的原因非常复杂,但多位种业专家认为制度的掣肘难辞其咎,并将矛头直指品种审定制度落后和知识产权保护不力。

  品种审定错在哪

  种子质量不过关,会给农业生产造成损失。为保护农民利益,种子进入市场前,必须通过农业部门审定,但中国只是世界上少数几个有审定制度的国家。

  在农业部和省级农业厅局,设有品种审定委员会,用投票的方式决定送审品种能否进入市场流通,整个过程约为3年-4年。研发培育一个新品种,约需5年-7年,这意味着一个新品种至少要用10年才能到农民手里。

  中国粮食生产的思路一直是增产,审定标准也执着于新品种的“增产幅度”。“高产是一个过时的概念,适用于短缺经济时期,现在中国人已吃饱了,应该往多元化去发展。”刘石说。

  农民是用脚投票的:大多数通过品种审定的“三甲”品种,很快被市场抛弃。按刘石的估计,每年100多个玉米品种通过试验和审定,能获市场认可推广的只有约十分之一。

  农民已不再简单追求产量,他们掂量的是,品质优良的种子种下去才能产出稳定,并适合机械化操作。稳定性提高了抗风险能力,机械化则意味着效率,两者能帮助降低投入和提高收益,这才是实际生产中的高产,而不只是理论上的高产。

  然而,品种审定制度是一台程序既定且僵硬的机器,其保留“增产”品种,筛除在其他方面优异、但没能明显增产的品种。

  一家中外合资种子企业的技术开发总监告诉《财经》记者,新品种如果不能增产3%-5%,其他优点再突出也没用。这导致育种家们拼命培育生育期长的品种,因为多吸收几天养分,产量会相应增长。

  以玉米为例,国产玉米长得高,种植密度低,晚熟,靠单株增产,这与先进理念背道而驰:美国育种家的思路是以群体优势来增产和稳产,种植密度高,普遍达到6000株/亩以上,而中国黄淮海地区玉米区试种植密度才4500株/亩。

  事实证明,美国走对了,尽管美国玉米单株产量可能不及中国,但通过每亩压倒性的数量优势,其平均亩产将中国远远甩在后面。

  “偷盗式”育种

  增产也有限度,新品种实现这一目标越来越难。于是,审定通过、受市场追捧的品种被争相拷贝。截至2014年底,全国有持证农作物种子经营企业5064家,其中绝大多数种企没有能力自主培育新品种。

  有两个表现抢眼的玉米品种“先玉335”和“郑单958”,在种业20多年的刘石曾称,国内其他所谓新品种80%都是在这两个品种基础上稍作改变。

  “郑单958”2001年先后通过山东、河南、河北三省和国家审定,被农业部定为重点推广品种。“先玉335”在2006年-2007年先后通过黄淮海区、东华北区的国家审定,凭借脱水快、丰产性好和收购价格高的优势,很快铺开市场。

  两个明星品种,成为国内种子公司和育种家追逐的对象。几乎每家育种单位和育种人员都有“先玉335”或者“郑单958”的亲本材料。拷贝一个品种,需想法弄到相应的亲本材料,一般通过地下渠道为厂家制种的农民私自截留出售,然后自行改良培育新品种。

  急于收到回报的企业,利用所获亲本第一年扩繁,第二年制种,就开始销售。

  还有一种更加急功近利的做法,当年就见收益,那就是先找到那些良种的制种基地,直接从制种农户或公司手中,高价套购一部分良种,然后再以较低的市场价倾销,这在业内叫“淘地沟”。

  正规种子的市场价格无法跟“淘地沟”的比拼。

  张世煌称,这些来路不正的种子流向市场,通常找一个空壳。这需要买一个通过审定品种的壳子,然后往里面装别的品种,这叫“审壳套三”。最常见的是套装“先玉335”或“郑单958”,西南地区套的是“潞玉13”,因为套装这三个品种生产不会有风险,能做到假而不劣,可以赚钱。

  一家全国性种子公司的市场总监告诉《财经》记者,亲本的流失几乎无法控制。他曾带队到甘肃的生产基地盯着农户把亲本种到地里,然而他们走后,农户拿着小铲子隔几株挖走一株,防不胜防。这些亲本种子好的能卖2万-3万元一斤,便宜的也能卖3000元-5000元。

  中国不是玉米的原产地,玉米种质资源完全靠外引,因而“偷盗式育种”尤其盛行。公立、私企的育种大军拥挤在模仿的“独木桥”上,也凸显出知识产权保护乏力。

  公共科研成为逐利机构

  在国内种业,还有个现象,模仿拷贝他人成果的不乏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原因是,80%商业性品种选育由它们完成,而全国5000多家种子企业选育的新品种不到20%。

  商业化育种本是企业分内事,现在却由农业科研机构和大学承担,主要是这些政府研究单位握有财政支持育种研发和产品开发的资源。

  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教授胡瑞法告诉《财经》记者,依托政府研究单位的种子企业,成本相对较低,售价也低,导致竞争不公平,影响了其他企业对育种投资的积极性,这最终制约了种子企业发展壮大。

  商业化育种是专业化程度要求很高的工作,研发系统内部分工精细,不同学科领域的科技人员术业有专攻,共同围绕产业技术链运作。科研机构、大学相对市场而言是封闭的,缺乏分工与合作,科研人员几乎都想成为身手不凡的全能育种家,领导着大小不一的“育种作坊”,又因缺乏现代企业运作方式,普遍安于现状,难以做大做强。

  在农业类院校里,通常都是一个教授带几个学生作为一个课题组,拿着“先玉335”或者“郑单958”跟自己掌握的为数不多的亲本配对,培育所谓新品,再出售给相熟的小公司。

  并且,往往是这个实验室正在做的组合,很可能其他实验室已经做过,并卖给了其他公司,整个环状封闭系统实际上浪费了国家资源。而在孟山都,借助信息化系统,同时能做几万个配对,高效而快捷。

  靠作坊式育种,无法推动商业化育种产业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罗清泉在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种子法修订草案时表示,中国种业竞争力弱、育种创新能力弱,种子企业发展严重滞后,市场主体发展严重滞后,是一个重要原因。

  为此,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出台,引导和积极推进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力争到“十二五”末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其开办的种子企业基本实现“事企脱钩”。

  这遭到部分科研机构的抵制。有专家分析,最大阻力在于农业科研单位不愿放弃利益。此前,他们使用国家经费育出品种,然后卖给公司。而且,往往是培育姊妹系,一种多卖,造成国内种子严重同质化。

  刘石认为,公共科研退出商业化育种,回归其基础性和公益性,这本是不应该成为问题的问题。但这一基本定位长期没有得到落实,公共科研成为逐利机构,且形成一个庞大的利益群体,妨碍了种业产业化的发展。

  实习生唐超、毛嘉辰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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