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种子站、各地(州)种子管理站: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种〔2015〕3号)及农业厅《关于开展2015年农作物种子监督检查行动的通知》(新农种函[2015]22号),我站确定3月初在全区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请各地统筹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1、市场检查:主要检查各级种子市场经营门店的种子经营档案、台账、相关合同或委托书、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检查种子包装、标签的合法性;对集中交易大市场,联合当地工商部门查清各摊位的注册所在地。
2、进村入户倒查。选择种子直销入户比例较大的县(市),开展进村入户倒查,查检种子来源、购销发票或凭证、经销商名称及联系方式,以及种子包装、标签的合法性。
二、组织方式
采取与地(州)联合检查的形式,所在地(州)种子站领导要重视,选派本单位种子市场管理的骨干加入检查组,自治区将组织三个工作组赴南北疆,具体行动方案见附件。
三、检查要求
此次行动各地(州)要高度重视,选派的工作人员要求责任心强,有执法(检验)资质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青年干部。请选派的地(州)于3月6日前将参加此次专项检查的人员回执报我站,检查组未到的地(州)要组织本地县(市)级种子管理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此次检查要对近年来市场监管发现有问题的、维权企业举报的和农民投诉的企业,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全覆盖检查。4月1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我站。
联系人:艾尼瓦尔.吐(13999968887),汤伟(18999279321);
传真:0991-5819257。
附件1: 2015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附件2: 检查人员回执
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
2015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