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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种子制假售假专项治理打击行动座谈通知
2015-03-06  浏览:134

索 引 号: 07B220401201500118  信息所属单位: 种子管理局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区域性种子制假售假专项治理打击行动座谈会议的通知 
 文    号: 农办种[2015]7号  
 生成日期: 2015年03月05日  公开日期: 2015年03月05日
 内容概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区域性种子制假售假专项治理打击行动座谈会议的通知

有关省农业(农村经济)厅(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的批示精神,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我部定于3月上旬在湖北襄阳召开区域性种子制假售假专项治理打击行动座谈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5年3月10日上午,会期半天。

   (二)地点:湖北省襄阳市南湖宾馆(地址: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2号,联系电话:13329871333)。

  二、会议内容

  (一)通报情况。通报领导批示要求;介绍《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域性种子制假售假专项治理打击行动的通知(讨论稿)》内容和拟公开通报的种子案件。

  (二)有关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发言。吉林、河南、湖北等11个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就加强市场监管,打击未审先推、套牌侵权等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拟采取的硬措施进行发言,并对专项治理打击行动通知(讨论稿)和拟公开通报案件提出意见。每人发言10分钟。

  (三)领导讲话。农业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余欣荣作重要讲话,部署启动专项治理打击行动。

  三、参加人员

  (一)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陕西等11个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种子局(站)长、执法总队队长。

  (二)农业部办公厅、种子局、监管局、全国农技中心、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相关负责同志。

  (三)农民日报、央视7套、中国农业信息网等新闻媒体单位记者。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就加强市场监管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拟采取的硬措施,准备发言材料,打印10份带到会上。

   (二)请各省认真梳理近期种子打假典型案例,至少上报1-2件大要案案例,形成案件通报稿,并于3月6日前报送至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三)请填写参会人员回执单(见附件),并于3月6日前发送至zzjscjgc@agri.gov.cn

   联系方式: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刘青,电话:010-59193186,传真:010-59193195。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 黄华,电话:027-87395564,13871057596。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单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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