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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豫鄂冀部分省际交界地种子市场乱象调查
2014-12-19  浏览:393

   新华网武汉12月16日新媒体专电 题:“黑种子”家家有卖  问题包装随处可见——豫鄂冀部分省际交界地种子市场调查

   新华社记者黄艳、张兴军

   今年麦播时节,记者走访豫鄂冀部分地区看到,一些种子市场随处可见超出审定范围的“黑种子”以及装在五花八门违规包装里的“假种子”,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真种子却难觅踪影。这些行政交界地区,种子市场的乱象给农民选购种子带来了困扰和风险,也扰乱了种子市场秩序。

   “超审定范围”

   在湖北省枣阳市襄阳路汽车站对面的种子市场,每家种子店面都在醒目的位置张贴了《湖北省农业厅2014年秋播主要农作物主导品种公告》。公告中规定的小麦品种有襄麦25、鄂麦596、襄麦55、郑麦9023四个品种,其中郑麦9023是国审小麦品种,其余三个均为湖北省审定的小麦品种。

   然而,记者走访这个市场上20多家种子店,竟未找到一家售卖湖北小麦品种的店,就算是郑麦9023也仅有一家在售。市场上能够看到的几乎都是来自河南未经审定的小麦品种。

   一家种子店老板马仁勇告诉记者,他售卖的都是河南生产的小麦种子,主要代理河南地神种业的麦种。马仁勇的店门口就摆放着“神麦1号”“泛麦8号”“神麦2号”等种子,在店楣上还挂出了“伟科702独一无二农业部推介主导品种”的横幅。

   在另一家名为“湖北田奥农业有限公司”的种子店,记者看到了“豫农035”“特选郑麦9023-8”“衡观35”等小麦种子,均来自河南的小麦种子。

   马仁勇坦言道:“我们这个市场上99.5%都是河南审定的麦种,我一直卖河南的种子。”他的话在后来的走访中,基本得到了证实,几乎每家种子店都在售卖邻省河南的麦种。基层乡镇的农资店,同类现象仍然普遍。

   湖北省农业厅的“公告”中明文写道:“禁止宣传、经营、推广未经湖北省审定或虽经国家审定但适宜种植区域不包含湖北省的品种。”而根据我国现行《种子法》规定,即便是相邻省审定的品种,未经审定或者合法引种程序,即属于超审定范围的“黑种子”。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告》属于引导性质,对市场买卖双方不具有强制性。

   “售假公开化”

   记者走访中发现,除了超出审定范围,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关注,那就是日趋普遍的“售假公开化”。这个“假”主要体现在包装标识上,可谓怎么忽悠怎么来,让人眼花缭乱,更让购买种子的农民“找不着北”。

   据业内人士透露,一个生态区域的种子市场实际上卖的种子种类不会超过10种,但是包装却是五花八门,起码不下200多种包装。这些违反国家规范的包装扰乱了市场秩序,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品种名与审定编号牛头不对马嘴的“套证”现象。这种违规现象直接体现是品种名称是假造的。记者在市场上看到很多这类违规包装。民间农资打假人士李鑫介绍,“航选163”这个名称是伪造的,它套用了“鄂麦25” 的审定编号,属于典型的假种子。至于袋子里究竟装的什么种子,只能通过分子鉴定才可能知晓。

   第二,套用已经退市的品种编号的违法问题。市场上的“矮丰66”,专业人士告诉记者,除了伪造并使用非法品种名称外,所套用的“豫麦66”早就已经被农业部宣布退市。

   第三,假公司、假地址、假执照的“三假”问题。李鑫说,这种违法包装数量也不少,制假贩假在鄂豫交界、以及其他一些省际交界地带已经呈现公开化趋势。比如记者在市场中发现的小麦种子“长5848”,除了套用晋麦63的审定编号,伪造品种名称外,还涉嫌冒用他人公司名址以及经营许可证,也就是说地址、公司和执照都是假的。

   第四,傍品种、傍名牌、傍包装的“三傍”现象。记者在多个种子市场都看到“衡观35”小麦种子,这种包装袋上跟正宗的“衡观35”包装袋颜色、图案设计基本一样,唯独袋子下方多印了一只熊猫的图案,非专业人士根本辨认不出。

   第五,“伪升级”。市场上还多有“郑麦9023—x”“衡观35—x”“西农979x”(x为数字),记者暗访询问,加个数字是什么意思。经销商一般也解释不清楚,只说就是“升级版”,产量更高、抗性更高等。襄阳市襄州区工商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说,近年来这种“傍品种”“傍名牌”“傍包装”的“三傍”现象比较突出,给执法人员执法带来各种困扰。

   更加困扰的还是农民。一些农民说,由于包装太乱、每年还都在变化,“买种的时候有点押宝的感觉,拿不准”。今年60岁的胡廷山是襄州区卧龙镇朝阳村的农民。记者见到他时,他正在一家种子店里左右为难,不知道该选什么。胡廷山说:“去年买的‘千斤王’,今年还想买,但是找了好几家店都没找到,只能到市区的大种子市场来找。”这家种子店的老板最后给他推荐了“麦收2013”,看得出老胡心里很犹豫,最终也没有决定买。

   跨区制假贩假利益链

   “黑种子”“假种子”的背后是一条日益顽固的制假贩假利益链。记者在湖北、河南、河北的部分交界地区调研发现,“A制假、贩假——B售假、买假”的链条已经基本形成。

   一些经销商告诉记者,一些大的种子经销商都是从河南进货,中小型的经销商则多采取转销或者分销模式,种子都是河南流入当地市场。2014年元月河南省新乡县工商局破获一起假种子案件。据新乡县工商局介绍,制假的当事人是河南和谐先锋农民专业合作社,他们借用河南长河种业有限公司场地,并且还存在伪造相关资料、伪造出资金额骗取登记等行为。

   据介绍,这家合作社自2009年成立以来,一直在从事假冒伪劣种子加工和销售。他们的假种子主要流入与河南以及相邻的山东、河北、湖北等地。

   除了合作社、地下作坊制假贩假,一些制种企业也参与到制假贩假的黑链条中来。今年8月,在河南新乡市开发区,公安和工商执法人员联合端掉一个长期生产假冒伪劣、侵权种子的窝点。该窝点不仅私刻有关企业的公司印章,还擅自印刷有关公司的假包装。从警方缴获的假冒产品看,他们制假涉及的品种包括衡观35、矮抗58和周麦16等市场热销品种。

   参与警方打假的民间农资打假人士李鑫介绍说,潜藏于河南和湖北交界地带的假种子制贩链条由来已久。他们主要采取“盗窃式育种、蒙骗式营销”,吃定产销两头:盗窃式育种——相关制假窝点一般从正规种子企业“偷盗”品种,无证生产,侵害正规种子企业的产权和合法利益;蒙骗式营销——假种子的营销方式往往配以花哨和噱头十足的包装,滥用一些高科技词汇、专业名词等,糊弄农民。

   对于这些屡打不绝的制假售假种子窝点,湖北、河南、河北一些地方的农业管理部门倍感困扰。由于联合执法上还存在一些短板,农业部门执法力度又非常薄弱,对制假贩假威慑力非常有限;同时,实际工作中,“以罚代管”等现象较多,也给违法违规行为留下了“花钱买平安”的生存空间。(完)

   乱象之后藏权力寻租  顶层设计望改革破冰

   新华社记者黄艳、张兴军

   “行政区划,不是生态区划。”这是因地制宜的基本道理。一些基层干部和群众告诉记者,“行政分界了,但是生态气候没有分家,这块地适合种什么、不适合种什么,地会告诉你。”为何在行政交界区乱象频发?

   记者调查显示,这其中既有监管乏力的表面原因,也有制度执行“走偏”、腐败滋生的深层背景。基层执法人员与业界专家呼吁,要彻底净化种子市场秩序,实现国内种业可持续健康发展,除加大执法监管外,坚持市场化方向逐步改革品种管理制度,将是治本之策。

   “官种子”遇冷 “黑种子”吃香

   一方面官方审定的合法品种在市场上难觅踪影,另一方面超出审定区域的“黑种子”却泛滥成灾。说起鄂豫交界地带的种子市场乱象,当地农业部门工作人员充满纠结。

   记者从枣阳市种子管理局获悉,目前枣阳市常年播种的小麦主要有三大品种,分别是郑麦9023、衡观35、西农979。按照官方公告范围,除了郑麦9023之外,剩下都是非法的“黑种子”。

   以衡观35为例,据了解,该品种由河北省衡水农科院培育,2004年、2006年先后通过河北省和国家的品种审定。公告显示,其适宜区域为黄淮海冬麦区的河南中北部、安徽北部、江苏北部、陕西关中地区,以及山东西南部。但事实上自2006年起,其在豫西南、鄂西北等两省交界地带一直有大面积种植。

   在豫冀交界地区的种子市场,类似乱象也有表现。多年观察显示,在河北邯郸市种植的小麦品种中,本省官方审定推广的衡观35难觅踪影,反而是一些来自河南的品种大行其道,其中尤以周口市农科院选育的周麦16最受欢迎。然而根据审定公告,该品种适宜区域并不包括河北省邯郸市。

   为何“官种子”受冷遇,“黑种子”遭热捧?枣阳一基层种子管理干部一语道破玄机:“官方通过审定的鄂麦、襄麦等品种表现不好,农民基本不种。以容易倒伏的鄂麦18为例,由于种植面积少,每年的测产抽样都难以进行。相比之下,衡观35产量高受欢迎,刚出来时湖北市场上没有卖的,有农民就赶着车跑到临近的河南唐河县去买。”

   农民用脚投票,催生出了一条庞大的地下种子交易链。据这位基层干部介绍,全市160万亩耕地每年约需麦种5000万斤,除了农民自留外,剩下的一半需要市场供给。在湖北省农业厅公告范围之内的郑麦9023,全市仅能提供400万斤,大量缺口最终靠的都是没有合法身份的“黑种子”。

   “如果彻底阻断黑种子入市,那么农民将无种可买,这个责任谁来担呢?”一位基层种子站的干部坦承困惑。

   套牌入市 借壳“还魂” 乱象愈乱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近年来国内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力度前所未有,但市场秩序混乱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上述省际交界地带发生的“官种子”不受待见、“黑种子”大行其道,虽然只是种种怪现象之一,但由此折射出来的局地品种审定制度“走偏”问题却不容忽视。

   据了解,从最初的实验选育到进入大田推广,国内农作物品种实际上经过了几层淘汰,此间的品种审定制度,是关键“门槛”。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凡进入市场的品种,需通过国家或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的把关审定,未经审定不得随意推广。

   中国农科院种业专家佟屏亚指出,每个品种都有相对适宜的生态区域,相邻省份交界地带往往同为一个生态区域。“但在品种审定的实际操作中,一些省份往往简单地以行政边界为红线,而不是从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品种特性来划定其适播区域,如此做法必然与农作物实际的生态区域形成差异,于是两省或几省交界地带很容易出现‘官种子’打不过‘黑种子’的怪现象。”

   除了人为画地为牢造成的市场扭曲外,品种审定“门槛”走低所引发的套牌和仿冒现象也比较严重。此前在河南洛阳召开的全国农作物品种区试工作会议披露,2001-2012年间,全国共审定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等7种主要农作物品种1.5万个,平均每年审定1200多个,其中2005-2008年间每年审定品种都在1500个以上。批量审定后,稀缺的好品种难免被一些大路货套牌。

   河南一家种子企业的打假维权顾问畅文昌介绍,近年来针对套牌种子的打假几乎已成公司常规动作。“以产粮大市驻马店为例,光在其中一个县备案的小麦品种就高达100多个,市场上的种子看着五花八门,但是卖来卖去袋子里装的就是那几个好品种,里面多数都是套牌的。”

   豫北一家种子公司业务经理王栋栋表示,由于通过审定的品种过多过滥,此间还衍生出一种制假售假的“新变种”:企业花点小钱将某个即将退市、无人问津的品种的使用权买下,借助这个合法“外壳”,把从制种基地套购或自繁种子推向市场。

   “现在的种子公司就像在打牌,有的手里没有好牌的,就偷牌'出老千',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王栋栋无奈地说。

   乱象之后藏腐败链条 市场倒逼种业制度改革

   面对品种审定制度带来的市场扭曲现象,局地农业部门也在调整。唐河县种子管理站站长刘明景告诉记者,一方面法律上不允许种植,另一方面是老百姓需要,针对衡观35、西农979等小麦品种遭遇的尴尬现状,2013年专门向上级打了报告,最终河南省农业厅同意在南阳、信阳以及驻马店等地进行引种。至此,这些已经被当地农民私下种了七八年的“黑种子”,终于获得了合法身份。

   与此同时,鄂北地区也在行动。襄阳市种子管理局局长俞杰表示,考虑到襄阳与豫南同属于南襄盆地生态区的实际情况,近年来多次口头和书面向省农业厅请示。最终从去年开始选用河南的品种进行区试。如果没有意外,明年起经过审定的河南种子将可以合法售卖。

   “全襄阳的小麦种子需求量是1.2亿斤,如果把来自河南的‘非法’、‘违规’种子堵在门外,全市将有三分之二的土地种不上合适的麦种,种业执法不能回避这个现实矛盾。”俞杰说。

   然而越来越多的基层种业管理者和相关专家呼吁,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品种审定制度为保障农业增产和安全确曾起到积极作用,但随着《种子法》实施和种业市场化进程,相关制度设计需要重新审视,否则局地微调很难改变愈演愈烈的市场乱象。

   枣阳市种子管理局质检科科长刘凤华认为,现在来看,品种审定制度已经演变为强硬的行政审批,行政指令色彩过浓,远远落后于种业发展实际。

   佟屏亚直言,目前国内的种子产业是“计划经济的脑袋,市场经济的腿。”由于品种审定委员会的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监督,此间存在的寻租行为以及腐败现象,亟待引起重视。

   “在一些地方,品种好不好就那么几个人说了算,一旦通过审定,有关品种立即身价倍增,于是实验数据造假、审定时跑关系就成了业内潜规则。”佟屏亚说,“在进行区域实验时,‘跑点送封’非常流行,一个‘封’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通常省级区试要花去30~40万元,国家区试要花去50~60万元。”

   业界人士建议,未来品种管理制度的发展,应借着修订《种子法》的契机,坚持市场化的方向,逐步从品种审定制度过渡到品种登记备案制度,同时加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强化种子企业的主体责任。政府则应做好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

   莫再让好种子变成“黑种子”

   新华网武汉12月17日新媒体专电(记者黄艳)种子好不好,最有发言权的是农民。产量优、品质优、抗性优的“三优”种子是农民最爱。但是,一些地方却生将好种子逼成了“黑种子”。

   由于现行品种审定制度中存在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的机械方式,导致一些地方生态区相同却不能种相同品种。一位基层种子管理部门的同志说道,没有通过审定,或者没有合法引种程序,再好的种子也穿不上合法的“金缕玉衣”。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的品种审定制度,在最初的新品种推广方面,确实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弊端也逐渐呈现。品种能不能推广由政府说了算,在哪里推广由政府说了算,具体地方推广什么种子也有政府说了算。最终违背自然规律,也违背了市场规律。

   其实,因地制宜的道理并非不懂,而是“利”字在作怪。30多年来,围绕品种审定制度的科研机构、研究人员、种子企业、农业主管部门、中介机构等已形成了一个固定的“利益闭合体”。科研机构及人员视品种审定会为成果鉴定会,不仅有大把的科研经费,还有科研成果。种子企业除了有利可图,更是“免责金牌”,一旦通过审定的种子出现问题,企业是免责的,农民维权难,只能“怨天尤己”。而相关行政部门,往往既是“裁判员”,又与“运动员”关联甚深,以致于市场呼唤已久的品种注册制改革困难重重。

   推进品种制度改革,说到底仍然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摆正政府角色,斩断有关部门伸向利益的寻租之手,加快修订阻碍市场发挥作用的相关法律,切不要再出现好种子变成“黑种子”的尴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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