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丁俐通讯员李锋郭付贞)“谢谢工商干部,你们真是为我们老百姓做了实事。”12月14日,宜城市板桥店镇的张先生手捧着1.2万元赔偿款,感激地说。
今年6月初,张先生在板桥店镇某种子经销部购买一批玉米种,点播在自家40亩的玉米地里。但到了收获的时节,张先生发现两米多高的玉米秆上很少有玉米棒,造成玉米大面积减产,损失严重。
张先生怀疑是种子有问题,随即找到种子经销部要求赔偿,但协商无果。随后的一段日子,张先生多次找到该经销部要求赔偿,但经销部负责人均以“种子质量没问题,是种植操作不当造成的”为由拒绝赔偿。无奈,张先生拨打12315热线投诉。
接此投诉后,宜城市工商局消保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会同板桥店工商所工作人员到玉米田里查看,并到该种子经销部调查了解。通过调查发现,张先生所买的玉米种子是该经销部今年引进的新品种,对于种子的质量和产量,该经销部并不能给出保证。
经过工商执法人员耐心劝导及调解,该种子经销部负责人最终同意按每亩300元的标准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