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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农业局委托种子管理站执法公告
2014-10-30  浏览:151

普洱市农业局关于委托普洱市种子管理站农业行政执法的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备案,并予以公告(2014年第3号),现将普洱市农业局实施的行政处罚权委托普洱市种子管理站农业行政执法事项予以公告:

      委托机关:普洱市农业局

      受委托组织名称:普洱市种子管理站

      委托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赋予普洱市农业局实施的行政处罚权

      委托期限:自2014年8月1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

      执法类别:农业行政执法

      执法区域:普洱市10县(区)

      邮编:665099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普洱市农业局办公室投诉电话:0879-2123017

普洱市农业局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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