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商务网
www.chinaseed114.com
国家品审办关于征求品种审定标准修改意见的函
2014-06-17  浏览:302

关于征求品种审定标准修改意见的函

国品审办[2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13年农业部第4号令)规定,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了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蚕品种审定标准(电子版从中国种业信息网下载www.seedchina.com.cn),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并请于6月30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反馈至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处。

       联系人:邹奎,电话:010-59193155,邮编:100125,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附件:

       1.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doc

       2.    蚕品种审定标准.doc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

下一篇:全国农技推广中心:二代棉铃虫发生趋势预报 上一篇:《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关闭


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