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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湖南种子技术员考核和定期审查事项要求
2013-05-04  浏览:167

2013年种子技术人员考核和定期审查有关事项的要求

      一 、报名时间。依据《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受理种子检验员考核申请的公告》(湘农业发[2006]101号)的规定,申请报考检验员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5月15日。请各市州种子管理站通知各辖区内有关种子企业和管理部门,凡参加2013年种子技术人员考核的应于5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以书面材料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学员所在的市州种子管理站。由各州市种子管理站将学员报名的有关申请材料收齐汇总,表汇总后将纸质材料于5月18日前用快件报湖南省种子管理局生产与质量管理科,各类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zhiguanke513@163.com电子邮件箱。申请表、汇总表见附表1-11。

      二 、报名材料

      (一)种子检验员资格审核。请各市州种子管理站对报名人员资格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中的条件进行审查,有以下人员报名的不予受理:1.非种子管理机构或种子检验机构人员申报种子检验员的;2.不在种子生产经营的企业工作申报检验人员的;3学历不具备农学、生化或者相近专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水平条件的;4.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年限不满3年以上的。

      (二)报名人员应交材料。1.填好申请报名申请表。2.附上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检验员、检验人员的照片附2寸、其他技术人员的照片1寸),照片均贴在申请表上,照片背面务必须写上姓名和单位。2.提供学历证明复用件(写上此件与原件相乎并加盖单位公章)。3.受聘单位出具报名者从事种子检验或其他工作的年限证明。

      三 、审查验证。种子技术人员每两年验证一次,2013年需参加验证的为经我局2011年验证的种子技术人员;2011年获得技术资格证书的种子技术人员。

      (一)检验员(人员)申请定期审查验证应提供材料。1、种子检验员(检验人员)证定期审查申请表;2、种子检验员从事种子检验工作的总结;3、接受继续教育的证书或证明文件;4、受聘检验机构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

      (二) 生产技术人员申请定期审查验证应提供材料。1、种子生产资格证定期审查申请表;2、种子生产人员从事种子生产工作的总结;3、接受继续教育的证书或证明文件;4、受聘单位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

      四 、证件需变更单位的应交以下材料。1、本人申请变更单位的申请书;2、接收单位聘用证明;3、接收单位发放工资名册(加盖公章)复印件。

      五 、证件需补发的应交以下材料。1、提供个人补发证件的申请(说明遗失原因、写明原证件发放日期、证件号码);2、提供所在单位证明;3、交照片1张。

      六 、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教育街66号

      联系电话:0731-82222364

        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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