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张亦帆 发自成都
1月6日,国务院下发《生物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增强生物农业竞争力,其行动计划明确要推动健全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估与管理等政策配套工作。昨日新浪微博一篇 《就转基因作物致张启发院士、范云六院士的一封公开信》在网络引起大量转发,信中站在企业和消费者的角度以略带专业的口吻向获得农业部转基因作物安全证书的张启发院士、范云六院士提出了十个问题。
每经记者调查发现,此事由黑龙江豆知道大豆产业有限公司在其官方微博发起,该公司由黑龙江拜泉县政府和成都市棒棒娃实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2012年12月18日,公司研发的“豆知道”品牌大豆蛋白加餐棒在中国非转基因大豆新未来研讨会上正式对外发布,受到中国大豆产业协会和四川省营养学会的支持;并同时发布了国内首个《坚守非转基因食品宣言》,宣布在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得到彻底检验之前,坚决坚守非转基因食品,拒绝转基因作物为原辅料生产产品,受到了众多媒体的广泛关注。
每经记者就“公开信”致电黑龙江豆知道大豆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湧,他表示,作为一家以提供安全食品为生存之本的食品企业,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向两位在农业转基因作物研究领域成就卓著的院士请教几个公众关心的问题,目的是想真正促进公众对转基因技术的了解,解决舆论包括我们自己对转基因技术的困惑。信的原件已经通过快递分别寄往网络得来的两位院士的工作地址。与“嘴”有关的都不是小事,真诚希望两位院士能本着科技为人的科研精神,为老百姓解惑除忧。同时也有助于推动转基因技术的深入发展。经对方同意,本报转载其具体问题如下:
1、关于转基因,我们的理解是指把一种生物的基因分离出来并加以修饰,然后植入另一种生物的DNA,从而获得具有特定变异遗传性状的物质,创造出一种具有期望的遗传性状的“新生物”,由于是跨物种的基因重组,而基因决定生物的类别,理论上就应定义为“新物种”,那么请问由转基因技术得到的生物是否应定义为“新物种”?国家《生物产业发展规划》中的生物育种技术是否主要指转基因生物技术?
2、基因编码产生蛋白质,蛋白质是基因功能的实施者,科学发展到现在已明确基因表达产生蛋白质不是简单的“一对一”,如何保证转基因作物的“新基因片段”的启动、转录、表达以及在宿主新的“环境”下与其他基因、蛋白等交互作用不会产生非预期的物质和变化?这些物质可能根本无法运用现有手段检测,又如何判断对人体是否有潜在危害?如果仅对预设的目标物质成份进行检测又如何保证转基因新物种一定安全呢?
3、目前通过国家农业部安全评审的转Bt蛋白水稻中的Bt蛋白对虫子有毒而对人无毒的原因是否基于1、人的消化道环境是酸性而虫子是碱性;2、人的消化道细胞表面没有受体?如此,那么,第一,人体的消化道除了胃液以外其他基本都是碱性环境的,胃液是否能保证完全分解Bt蛋白呢?第二,目前没有发现人体肠道对于Bt蛋白的受体,将来是否有可能会发现呢?三聚氰胺可以进入人体是科学界公认的,它的危害就不是通过肠道受体发生作用的,如果肠道以短肽的形式将Bt蛋白直接吸收入循环系统并积累,进而可能需要研究的作用位点将更多,那这方面在转基因食品安全性评价中有考虑吗?
4、目前,所有转基因科学家都提到转基因作物能减少病虫害增加粮食产量,但很少提及究竟能增产多少,是否有经过验证的数据?要达到该增产量是否需要何种前提?2012年9月24日,湖南省农业厅组织的专家验收组宣布袁隆平超级杂交稻第三期大面积亩产900公斤攻关的圆满实现。那目前的转Bt蛋白水稻亩产能稳定达到多少的产量?是否有官方验收报告?
5、目前通过安全评审的转基因水稻和玉米,一旦商业推广,一共会涉及多少已经申请的专利技术,是否有涉及应用到国外的专利技术?包括免费授权的专利技术,授权的前提和期限是什么?
6、有报道称,包括美国在内,种植转基因作物3年后,次生害虫、超级杂草等会使农药用量发生逆转,目前的转基因水稻和大米是否可能存在这种问题?是否已经有了更先进的预防方案?
7、据媒体报道,2008年开始“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的国家扶持资金就超过了200亿,而常规育种的研究不超过2亿,在国家政策层面的充分重视下,研究资金相对充裕,目前各方争议不下,分子生物学、遗传学、环境学、医学卫生等各方面专家存在不同看法,那我们是否应将农业转基因作物严格限制在科研范围内,暂缓商业化推广?
8、目前美国FDA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实质等同”原则,已经受到了美国环境医学会(AAEA)的质疑,国内外很多相关实验也因为实验设计、对照数据及多代实验数据欠缺等原因受到广泛质疑,在国家大量资金投入下,是否有必要建议国家评审机构邀请第三方的权威科研机构进行设计完善的安全性多代实验以解公众之惑?
9、农业部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是我国的转基因作物安全性评审机构,已经到了第三届,但一直没有明确公开的官方名单,请问两位是否曾经是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的成员?是否有涉及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盈利性机构、公司及其股东和相关利益人、以及前述单位资助合作的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参与其中?
10、针对目前转基因作物的争议,反对和支持者都有各自的理由,有专家建议权威媒体组织一次关于转基因安全性的正面交流,通过媒体直播给公众,如能成功举办,相信会对公众对转基因的认识起到重大的积极作用,也是在国家进一步推进民主体制改革中对公众知情权的重大革新,不知两位院士是否愿意参加?
信中结尾提到 “科学就是对真理的无限追求,真理亦总是越辩越明。”这一理性立场获得了大部分网友的支持,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希望两位院士给予正面的积极回应。